法治教育演讲稿:法治“童”行 护航成长
幼儿是懵懂初生的花骨朵,他们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对于是非对错的判断能力较差,而且对任何事物都怀有强烈的好奇之心,加之很多家长对其娇生惯养、很少批评教育,这导致很多孩子认识不到身边事物的良莠,也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和遵守规则的意识。可以说,这非常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要知道,很多坏习惯一旦养成,将很难改掉,正所谓习惯成自然。而这些坏习惯,将会给孩子的健康成长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比如,如果孩子不学会遵守交通规则,或者养成闯红灯的坏习惯,这将给自身安全带来严重威胁。还有的孩子存在“小霸王”思想,喜欢欺负别人,这就容易导致他人受到伤害或者自身受到伤害,甚至会逐渐沦为“少年犯”。
此外,很多孩子还没有养成应有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权益维护技巧,在遭受侵害时既没有及时告知老师、家长,更没有有效固定证据。这导致他们可能长时间遭遇侵害,侵害人也长时间得不到处罚,甚至由于证据的消失而逍遥法外。比如,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孩子遭遇校园暴力或性侵害之后,因为受到威胁或某种原因而不敢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至于长时间遭遇侵害,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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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培养遵纪守法的幼儿就是为未来输出合格的公民。因而,绝不能轻视针对幼儿的普法教育。相反,我们必须将其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常抓不懈,并坚持做到有效普法,有效传输法律常识,进而增强孩子辨别是非、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努力让他们成为信仰法律、尊重规则、远离犯罪、远离危害、三观正确、人格健全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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