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出纳工作守则
××有限责任公司出纳工作守则
1、严格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2,000元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对于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准坐支。严禁“白条”抵充、任意挪用库存现金。
3、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付。
4、对银行支付业务进行复核,手续齐全符合规定,方可办理款项支付。
5、严禁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对签发的支票必须填写用途、金额及收款人。
6、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7、严格执行采购领用支票的手续,控制使用限额和报销期限。
8、对于现金,如有短缺应负赔偿责任,如有长款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9、对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10、配合有关人员及时开展对应收款的清算工作。
11、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证相符、账款相符、账账相符。
12、按期与银行对账,按要求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13、保守本部门所掌握的公司秘密。
14、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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