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公文运转过程中的“变异”与“失真”现象?
所谓公文的变异和失真,就是公文在自上而下地传递运转过程中,其重要性被贬低,本意遭曲解,执行起来被打折扣,从而使这一文件本可以起到的作用受到损失或从根本上失去应有作用。
为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机关的意图顺利贯彻、实现,为了发挥各级党政组织的整体效能,为了防止和克服一些部门、单位和少数党政工作人员的自由主义、分散主义的不良倾向,就不能不注意解决有关公文在传递运转过程中所出现的变异和失真问题。要解决好这个问题,至少应注意排除“两大干扰”,即“接受干扰”和“运用干扰”。所谓“接受干扰”,主要是指对上级的来文一不仔细阅看,二不认真思索,三不好好研究,公文的立意,似明非明,来文的要求似知非知,来文的目的似懂非懂,从而在办文上轻重不辨、缓急不分,致使一些该重点办理的公文却当做一般文件签“阅”字了之,或是在领导班子成员中转上一圈,画上几个“O”,便存档打人“冷宫”。这样就使得一些重要公文的使用价值遭到贬值,出现变异。
排除“接受干扰”的办法主要有两条:一是秘书部门要在仔细阅读、认真思考的基础上,写好“拟办意见”,为领导批文定事当好助手;二是领导人要在秘书人员提出“拟办意见”
的基础上,认真搞好批办。
所谓“运用干扰”,主要是指某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从小团体或个人的利害出发,从个人的好恶出发,有意无意以至随心所欲地曲解上级公文的原意,为我所用,导致公文原意的变异和失真。
解决“运用干扰”的办法也有两条:一是要通过宣传、教育,使我们的广大秘书人员及单位领导人,充分认识公文在党和国家用以实现领导、指挥、组织和管理上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认识它所具有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权威性,要以对党、对国家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上级的指示、通知、决定、决议和规定等,万万不可采取实用主义的做法,以利于“一盘棋”思想的确立,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要求、统一步调、统一行动;二是上级机关对公文下达后的实效要坚持经常深入的具体检查,不能认为文件发即“万事大吉”,必须在公文下发后不久,紧跟上必要的督促和检查,这样才能使公文的本意不被歪曲,公文应有的价值不遭贬低,以发挥它应有的执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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