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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2023-06-04 投稿人 : 佚名 围观 : 0 评论
书记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按照本次会议议程,我就本次警示教育大会做总结发言。刚才**同志、**等4名同志分别就“纪”、“法”、“德”、“责”四个方面分别对*同志进行了剖析,都说的很到位,我都认可。通过本次违纪违法案件,我主要讲以下三个方面意见: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酒驾醉驾,不仅是置自己生命安全于不顾,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在个别人看来,酒驾醉驾不可怕,被抓才可怕,一次侥幸的“胜利”,比十次失败更可怕,个别人侥幸躲过检查,便盲目自大起来。没出事不代表没事,无论有没有造成实际损失,在你醉醺醺地踩油门那一刻起,你就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个别干部以“没出事”为由,“求放过”或对抗执法,甚至寄希望于通过自己社会关系来试图法外开恩,这是“不懂法”的表现和“不学法”的结果。酒驾醉驾是违纪违法行为,不仅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还损害了干部队伍形象,影响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因此,我们干部职工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抱着“就这一次”“就喝一杯”“就玩一回”的侥幸心理,不能因为一时的疏忽、一时的放松,影响了集体的荣誉、损害单位的形象、丢掉了个人的前途。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开展这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目的就是通过深刻剖析*同志受处分案件,认清其严重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强化干部的群众观念和集体意识。

  二、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大对干部职工的监督制约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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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我再强调下:在党纪国法面前,任何侥幸心理都是掩耳盗铃。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应时刻紧绷纪律和规矩之弦,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安全文明驾驶,用行动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切实维护好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任何人都不可突破底线、以身试法,否则,终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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