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政务数据管理和应用的情况汇报
市政府:
《关于研究全市政务数据有效采集、统筹、存储、运用、协调实施方案》的督查事项交办单(X政督函[2020]30833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市工信局开展相关工作。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处室及部分县(市、区)负责人赴浙江省杭州、嘉兴等地就政务数据管理和应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先进地区做法和经验
杭州、嘉兴等地以数据共享应用为抓手,深入推进政务服务2.0、“亲清在线”、数据驾驶舱等政务服务应用平台建设,引领政务服务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从他们的实践经验可以看出,高质量政务应用服务越来越依赖大数据。浙江和省内先进地区在实践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组织架构方面。
机构改革后,浙江省专门成立了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江苏省将原省发改委下属单位信息中心更名为省大数据管理中心,转隶至省政务办管理。两省各设区市均设有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除连云港市和嘉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是合署办公外,其他设区市均是分别设置。
(二)职能划分方面。
从浙江、江苏两省设置的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机构职能来看,两个部门职能分工明确。大数据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政务数据、行业数据、社会数据等各方数据归集、共享;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政务服务和跨部门应用平台建设和运行。
(三)建设模式方面。
浙江省大数据管理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均由省级统建,市、县两级各类个性化政务服务应用直接接入省级平台;江苏省大数据管理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由省、市两级分级建设,不再建设县级平台,市、县级个性化政务服务应用接入市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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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市工信局(大数据管理局)发挥信息化主管部门优势,加强对各地各部门信息化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重点对现有信息化系统的存量数据与增量数据如何归集整合,以及数据归集后如何共享使用进行专业指导。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市工信局(大数据管理局)要强化对各部门数据归集质量和标准化的督查考核,提高数据归集质量,保障共享数据的完整性、同源性、时效性和可用性。三是增加专业人才。按照国家和省出台的“不见面审批”“跨省通办”等一系列文件要求,为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工作,市行政审批局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手的和将要开发的应用平台项目多,任务较重,建议在市电子政务办增加4名信息化应用人员编制,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及委托第三方等办法解决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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