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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2-01-29 投稿人 : 佚名 围观 : 0 评论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厅、市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部署,以规划为引领,以要素保障为重点,以法治建设为抓手,以服务民生为落脚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念好新时代“山海经”,圆满完成了上级布置的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擘画发展新蓝图,高起点统筹城乡规划布局

  1.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规编制。完成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前的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和重点项目清单,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快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第三季度,向国务院三区三线试划工作组组织专题汇报,并上交了两轮乐清市域三区三线试划方案,为下一步国土空间规划提供政策研究和规则制定的县市经验。

  2.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是协助“全域美”办编制完成《乐清市“醉美县城”近期行动规划》及项目图则,将城区划分为12个幸福家园,通过多个系统推动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升级。二是跟进落实城镇补短板各项工作,编制《乐清市乐成片道路横断面优化规划》、《乐清市中心城区乐成片城市修补行动计划》等专项规划,引领城市从“乐成时代”迈向“东海时代”,打造最生态、最宜居、最智能的未来新城。三是完成了乐清市临时规划展示馆的内容制作和场景布展工作,打造乐清城市规划重要外宣窗口。

  3.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全年共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修改工作49个,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和修改67个。同时,根据上级对共同富裕示范县的建设目标要求,开展了多规背景下的省级新村规划试点(清江北塘村)、两条小流域专项规划编制等工作。

  4.修缮“一张图”系统。将经批准后的城镇开发边界划订方案、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共180个,涉及图幅约1670幅,总计261平方公里。另将原先零散单个的规划成果从CAD格式转换为统一图层的GIS格式,为今后一张蓝图绘到底打下坚实基础。

  (二)开拓发展新空间,高效率提供要素资源保障

  1.全力做好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争取。为有效保障我市经济建设用地需求,坚持贯彻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用好“争、挣、奖、腾”四招。截至11月26日,通过省重点、省重大项目包装,以甬台温高速柳市互通、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红旗集团电力金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为着力点,争取部、省指标预计927亩,其中已获奖励指标390亩,居温州全市第一;深入内部挖潜,已争取到存量盘活挂钩新增计划指标517亩;各线发力,荣获“特色小镇”、“节约集约模范县”、“亩均论英雄”等各类奖励指标合计500亩,其中400亩已下达;用好增存挂钩政策,即将返还2020年“增存挂钩”奖励450亩。目前上述新增用地指标已下达1307亩,其余指标1062亩(包括村民建房235亩)将在年末陆续下达,合计本年度我市将有望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369亩。

  2.全方位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坚持握紧指标分配和供应计划两大抓手,做深做实土地供给侧改革,全面优化用地结构。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提供土地供应、交易、抵押依据,保障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启动了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开展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的制订工作,目前已完成成果听证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验收,根据验收意见待进一步完善后报请市政府批准公布。截至12月26日,我市共完成做地38宗1108.6亩,其中国有资产盘活14宗64.46亩。出让地块105宗2572.76亩,其中经营性用地34宗816.38亩、成交出让金103.7994亿元;无偿移交政策用房40600平方米;工矿仓储用地71宗1756.38亩,成交出让金12.4974亿元,三者合计成交出让金116.2968亿元,再创近年新高。完成海域使用许可审批1087亩,完成率达114.42%,收缴海域使用金约176万元;完成已批海域利用提效980亩,完成率达462.26%。

  3.全面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截至12月26日,我市消化批而未供土地4357.3亩(其中2009-2018年1557.2亩),完成率达164.42%(2009-2018年完成率119.78%);开工或回收供而未用土地4627.23亩,完成率达181.41%;盘活存量用地2625亩,完成率达145.8%;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4346亩,完成率达197.54%。

  (三)塑造生态新活力,高质量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1.耕地保护走深走实。由于今年上级未下达垦造耕地和旱改水任务,为解决耕地占补平衡问题,自我加压,积极推进垦造耕地和旱改水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垦造耕地72亩、旱改水138亩,并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复垦的300亩入库任务。于本年到期的三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大荆镇大岩头村与蒲岐镇娄岙村两个工程项目已向温州市局报送完成,等待下一步验收;蒲岐镇下堡村项目因存在政策无法处理等因素,已申请撤销。稳步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耕地功能恢复项目已验收1294亩,待验收5582亩。

  2.绿化护林成效斐然。大力推进“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累计完成各类国土绿化9342亩,完成率达132.7%。为保障全市山地造林和森林督查复绿项目的用苗需求,调运省、市定点培育容器苗8.5万株,自行采购苗木2万株,在省林业局开展的苗木质量抽查中,6个品种11个批次全部合格。清理松材线虫病林面积10.14万亩,清理枯死松木7.4万多株,安全利用枯死松木321.4万公斤,除害率达100%。全面实施新一轮“一村万树”示范村创建活动,推动建设淡溪镇陈坦村、柏岩村,清江镇北塘村,芙蓉镇雁南村等示范村,现已全部通过温州市级验收和省级抽查。落实动植物救助工作,救治、复壮古树9棵,出动救治野生动物132次,拯救各类病危受伤野生动物146只。

  3.生态护海步伐坚定。顺利完成历史围填海修复任务,将大荆蒲湾非法填海区域恢复原状,并修复岸线长度达3.25公里。种植的红树林成活率达到90%以上,并创造性的在清江河口南北两岸采用“耦合”技术进行种植,种植、养殖相结合。启动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获中央、省级财政补助3.3亿元。

  4.矿山治理攻坚克难。完成了《乐清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石料供应。在严格管理在采矿山的同时,顺利完成城东上叶、雁荡岙里、蒲岐娄岙、大荆跳头矿等4座无责任主体废弃矿山的治理工程并验收。对于责任主体明确的,积极引导企业履行义务,完成南岳镇天河矿区等4座矿山的边坡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避免在采矿山产生新的遗留问题。另外,有序推进南岳滚装码头矿点、北白象镇汤可贤矿山等在内的6座矿山治理项目。

  (四)严格执法新标准,高强度提升资源保护力度

  1.全面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管理。通过人防与技防的有效结合,事前防范、快速应变、及时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2021年,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共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6宗,移送涉刑案件5宗;各基层所开展执法巡查1953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245次;接受部卫片3批次合计162宗图斑,经核查涉及违法图斑8宗,已全部处置到位。同时积极组织护林员展开禁种铲毒工作,向群众大力宣传禁毒知识,确保我市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此外,积极推进法治工作,审查违法案件99宗,作出处罚文件81宗,申请法院执法61宗,裁定43宗;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2件;森林督查共完成违法案件整改销案157宗,销案率100%。

  2.全力推进专项整治验旧查新。对全市原38宗“大棚房”和13宗违建别墅开展“回头看”检查。在检查中,共发现“大棚房”问题11宗,其中6宗反弹、1宗新增,另有4宗虽不属于“大棚房”但仍需整改,违建别墅方面则无新增、反弹。秉持“早发现、早整改”原则,督促各乡镇、街道第一时间完成整改,做到了“零”反弹、“零”新增,顺利通过市、省级验收,在6月2日温州全市会议上得到表扬。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党中央、国务院继“大棚房”和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后又一项政治任务,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完成第一阶段的摸排工作任务,确保底数清、问题清、类型清,为下步分类处置提供依据。目前,共上报问题宗数1298宗,其中住宅类992宗,公共管理服务类96宗,产业类210宗,占用耕地面积351亩。

  3.全线整顿采砂采矿行业秩序。为深化扫黑除恶,预防自然资源遭到破坏,对准“矿霸”“砂霸”两个自然资源领域“顽疾”大力推进行业整治。矿霸整治方面,与市公安局多次就矿产资源整治工作进行座谈研究,理顺协同配合机制,畅通案件查处移送渠道,并起草报请市政府印发了《乐清市规范不设采矿权的涉矿工程及矿产品处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工程采矿监管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工程采矿类涉矿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砂霸整治方面,牵头开展了乐清市砂石堆场、洗砂场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排摸上报砂石堆场和洗砂场118家,在充分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后,制定了《乐清市砂石堆场、洗砂场分类整治清单》,目前已有35家砂场整治到位,其余砂场计划于年底前整治到位。

  (五)展现改革新成果,高品质改善民生服务质量

  1.服务流程再优化。在行政审批方面,深化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完成省定357个办理事项100%实现“掌上办,网上办”,承诺时限压缩率达到95%以上。持之以恒推进事项联办和“一件事”改革,用户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联办和“一件事”的申请,同时实现了临时用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的联办、规划许可和具体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审核联办、木材检疫运输“一件事”等。全年共办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94宗,总用地面积196.85万平方米;个人规划用地许可5277宗,总用地面积31.45万平方米;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8宗,总用地面积15.19万平方米。在不动产登记服务方面,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和“四减”活动,大幅度压缩办证流程,减少申请材料。积极引导办事群众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自助办等“不见面审批”方式,从“最多跑一次”进化到“一次不用跑”。此外,对企业和群众确有特殊情况或紧急需求的,可通过电话预约,落实专职代办员等途径,为用地单位提供定制代办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控等突发性事件的建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符合条件的即报即办。截至2021年12月28日,共登记业务109631件,其中办理不动产登记79833件,查询业务29798件,扫描移交档案37321份。

  2.征地权益再保障。在征地过程中,简化办事流程,主动与业主沟通,对每个项目征地前期资料认真审核,确保征地程序合法有效,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不受损害。截至11月中旬,已完成征地报批前期项目2715.15亩,完成征地报批项目2480.844亩,涉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6142人,已支付征地补偿费27231.6万元,待支付4480.0万元,并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布置的农村回迁安置工作,涉及1263户,合计5128人。深入推进征地拆迁涉访涉讼事项整改工作,涉及征地类86件全部化解到位。在市府门户网站“征地拆迁”栏公开征收土地预告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土地征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信息,并与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相链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此外,起草了《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让青苗补偿有章可依。

  3.平安建设再巩固。地质灾害方面,深入开展地质队员“驻县进乡”活动,派驻地质队员340人次,开展应急调查17点次,协助应急处置1点次,为山区农村169户居民免费开展了私人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大力构建数字化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建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145处,通过安全使用“地灾智防”APP实现地质灾害线上巡查,累计派出巡查人员758组次1911人次,检查1723点次,上传巡查记录5381条;建成自动化专业监测站54处、在线监测设备459台,实时监测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变化情况,并依据数据变化实时、自动预警。全面推行“浙江安全码”,精准管控汛期临时转移避灾人员,累计指导人员转移3514人次,抽查基层防灾责任人213人次,多管齐下牢筑安全铁壁,再次实现了地质灾害零伤亡。森林防火方面,注重督查,对节假日期间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积极开展检查指正,有效促进防火工作落实到位;紧抓宣传,印制并发放4000余份宣传品,录制《关于加强野外用火管理通告》大荆方言、乐成方言及普通话三个版本用于广播,广泛投放森林防火宣传视频标语;强化基建,维护防火隔离带296公里,新开辟21公里,新建设9个10吨型和24个1吨型的森林消防蓄水罐;排查隐患,为全面掌握我市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情况,启动全市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并编制我市未来5年的森林防火规划。

  (六)创建治理新场景,高要求完善基础管理工作

  1.积极构筑网络舆情阵地。积极转发“能量云”、“温州大榕树”及“大众微防”发布的内容,大力弘扬“正能量”,加强对外宣传。截至11月底,共发布微信新闻76条,并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测绘日、宪法日等活动适时开展自然资源政策的正面宣传引导。通过移动视频彩铃、公交车LED屏和有奖竞猜等多种线上宣传形式,努力做好节约集约用地、安全生产、“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方面的宣传。

  2.扎实推进信访矛盾化解。截至目前,办理各级信访系统交办信访件1196件,办理总量在全市单位排名第二,目前已办结1173件,办结98.1%,其中来信338件、来访109件、网上投诉咨询238件、来电件471件、矛调中心转接40件。此外,今年共接收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化解任务84件,其中国家级交办46件,省自然资源厅交办1件,市级交办征地类信访事项7件,交办不稳定因素化解19件,书记批示件11件,目前仍有25件未化解。

  3.圆满收官各类数据调查。根据三调办的时间安排,完成三调缩编图的制作、数据建库、数据分析汇总、验收等工作,历时近三年的三调进入扫尾阶段,成果于11月25日通过省级验收。同时,通过与三调数据对接融合,形成我市森草生态综合监测数据库,进一步加快数字化改革。完成全市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仙溪镇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和山地丘陵区切坡建房情况排查,并启动龙西乡等7个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及时更新完善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核销风险防范区50处、新增21处,现存145处。启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清查工作,完成了建设用地、耕地、农用地、林地、海洋、水资源、矿产资源、草地和湿地等九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实物量清查工作,现已提交等待省级验收。

  二、存在的问题

  (一)国土绿化潜力不足。2022年是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五年行动实施的第三年,按照5年行动的总任务,2022年还需完成绿化量在6000亩左右。在严格禁止耕地绿化的大背景下,可造林空间严重不足,绿化新增空间极其有限。如省厅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任务,则年度绿化任务将很难完成。

  (二)海洋执法对接困难。自机构改革以来,海洋监察执法职能已委托市农业农村局实施。截至今年10月,共移送违法案件线索26宗,其中部级和省级下发疑点疑区线索13宗。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反馈情况,我市疑点疑区查处情况比较严峻,现有5宗市农业农村局未受理,2宗反馈查处困难,其余违法用海线索未及时反馈。省自然资源厅分别在浙自然资函〔2021〕96号、浙自然资函〔2021〕11号两函中通报批评乐清市疑点疑区案件处置不力,督办2宗疑点疑区案件,并因此暂停对我市用海审批,影响到乐清湾港区项目正常报批。

  (三)职能职责亟待厘清。自机构改革以来,部分职责边界仍不够清晰,各科室间相互推诿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工作流程还需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还未完全到位,执法职责还分散在多个科室和事业单位,未全部整合到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伍统一行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的实施进度整体滞后,人员的整合调整还没到位。

  (四)耕地垦造后劲疲乏。随着近几年造地工作的推进,我市坑塘水面垦造耕地资源基本耗竭。根据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印发《关于补充耕地项目报备入库管理有关事项的函》规定,位于河道湖区和林区耕地、牧区耕地范围内的,不允许入库用于占补平衡,而我市95%以上的坑塘水面后备资源都位于河道湖区范围内,且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地、雁荡山国家公园、西门岛海洋保护区的划定,造成我市造地实施范围进一步收缩。此外,因乡镇不重视垦造耕地的后期管护,致使很多造地项目后期管护不力,造地指标可能被冻结、扣除。

  (五)信访维稳形势严峻。由于信访违法线索事项转执法平台,业务科室日常工作量大、人员少,对信访答复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回复难以使信访人满意,导致群众重复上访。此外,随着海洋、林业等相关职能划转,再加上疫情的影响,涉海涉林信访以及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信访明显增多,今年又恰逢建党100周年,一些多年缠访、久拖未决的信访问题呈喷发态势增长,化解困难。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聚焦政治引领,凝聚干部斗志。重点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始终如一把“两个确立”作为最深刻的政治领悟、政治信念,把“两个维护”作为最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忠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以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动力,全力以赴抓好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争作“八个示范”。要重点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持续掀起“六讲六做”宣讲热潮,推动六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在乐清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聚焦依规管理,提高规划水平。2022年,为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将继续推进“多规合一”工作,并委托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牵头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研究。此外,对胜利塘北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行专题研究,加快推进新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布置,节约集约利用城市空间,并启动乐清市滨江大道城市设计项目,实现温州瓯江两岸一体化发展,带动“两线三片”开发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和区块城市价值提升。

  (三)聚焦用地管控,释放空间潜力。2022年,我市预计供应建设用地5000亩,其中消化批而未供3000亩。完成供而未用土地4000亩,工业用地(用海)供应1800亩(包括仓储用地),低效用地再开发2500亩,土地出让金争取保持在110亿左右,并继续深化“标准地”改革,大力节省企业用地成本。指导督促乡镇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工作,2022年计划完成3个全域土地整治项目和1个“万亩方”建设项目。

  (四)聚焦生态格局,建设美丽乐清。一是继续挖掘潜力,最大限度增加国土绿化空间,确保新增山地绿化3500亩以上,平原绿化1500亩以上。全面开展“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作,以瓯江沿岸、乐清湾沿线为重点,建设北白象琯头山、乐清湾沿海防护等美丽廊道1000亩以上;开展东塔山、中雁、淡溪马岙森林公园等山体彩化和美丽林相建设3000亩以上;国有林场、公益林区等森林抚育2000亩以上。二是做好各项创建活动,安排淡溪镇垟岙村、白石街道下坭村等三个村参加省一村万树示范村创建,确保清江镇、白石街道省创建成省森林城镇。三是稳步推进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截至2023年,预计修复滨海湿地面积4.1平方公里,除治互花米草等外来入侵物种403公顷,种植红树林220公顷。

  (五)聚焦民生实事,完善服务能力。一是深化地质队员“驻县进乡”活动,为基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应急处置、宣传培训等提供专业服务。构建数字化群专结合监测网络,扩大自动化专业监测站数量,充分利用“地灾智防”、“浙江安全码”等数字化管控平台,做好汛期和台汛期地质灾害安全防范工作,加强预警预测和监管。二是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不见面”登记系统建设等工作。持续推进农民建房“一件事”改革,配合做好宅基地日常管理机制改革,力求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依据更加详实规范,审批流程更优化,审批时限更压缩,系统开发更健全。

  (六)聚焦机构改革,加强自身建设。继续深化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实施住建部门工程规划许可职能和人员划转,推进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后续工作,尽快组织实施人员和职责到位,使新整合单位迅速步入正常运作轨道。推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职能的全面整合,将各领域执法职责整合集中到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统一行使。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综合培训班,鼓励干部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进一步提升业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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