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

2024年以来,支部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党组织功能得到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成效逐渐显现,队伍建设日趋向好。现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参考《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践,具体做到了以下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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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定期考评严追责,切实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严肃性。建立日常监测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机制,以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专职责任”和单位落实制度、执行纪律、管理队伍、行使职权等方面为重点,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抽查、每半年收集一次专题报告、每年组织一次全面考核,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向责任对象发出《预警告知书》,督促其及时消除隐患;对存在问题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落实。同时,将监测情况、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奖、选拔任用、等级评定、福利待遇挂钩,对成绩优秀的,在表彰奖励、调职调级等方面优先考虑;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警示、通报、诫勉和党政处分等问责处理,让无为者无位、失职者受罚,切实以严肃追责的刚性执纪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担当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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