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24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州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守政治规矩,严肃党的纪律。县委县政府班子始终把讲政治守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信仰不动摇、政治立场不含糊、政治方向不偏移,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政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坚持“四个带头”,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及各党组(党委)书记带头签订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做出廉政承诺,严于律己,勤政廉洁,促使领导干部做出表率和示范。坚持召开县委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党纪法规,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纪法规意识不断增强;加强纪委和监委自身建设,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党纪法规专题学习会*次,纪检监委干部执纪执法水平不断提升;加强违反政治政治纪律案件力度,切实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今年上半年,全县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件,结案*件*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
此处隐藏2270个字。VIP会员可见
(三)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引导干部争做“政治坚定、绝对忠诚,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牢记宗旨、真情为民,发扬民主、团结干事,修身立德、清正廉洁”五个表率,着力构建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五大体系”,积极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州委州政府八条意见及实施细则,防范和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扶贫领域、选人用人、资源开发、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