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坚持党建引领 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我国社会治理离不开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发挥引领作用,体现在社会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发扬“把支部建在连上”的优良传统,为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支撑
面对社会治理日益复杂的现状,党组织要发扬“支部建在连上”的优良传统,疏通党组织结构的“神经末梢”,打通党组织体系“最后一公里”,建立和完善独立、有效、坚固的组织架构和体系,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贯穿基层社会治理的主线,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确保社会治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此处隐藏2499个字。VIP会员可见
(二)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在我们党的建设中具有引领性、贯通性、支配性的作用,是增强党的战斗力和创造力的奥秘所在。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良影响。对党员干部来说,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真正搞清“怎样做人”“怎样为官”等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群众观。把“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作为改进作风的突破口,善于体察民情、听取民声、顺应民意,以党组织的优良作风把好社会治理之“舵”,推动工作开展,确保工作成效。
(三)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众人拾柴火焰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通过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建立由党组织主导,为群众提供有效服务的自治新机制。坚持优先协商,强化沟通对话意识,让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畅通基层民意渠道,召开自治协商座谈会议,面对面答疑解惑、听取意见、解决问题。党组织要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助推群众自发性组织发挥正向作用,促进其依法依规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基层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