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关于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告

A市关于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告
受持续静稳天气和外源污染传输过境叠加影响, 2月9日11时, 我市空气质量指数 (A QI) 达到233, 属重度污染。根据环保、气象部门会商结果,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18年2月9日14时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同时启动Ⅳ级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市民做好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 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户外活动应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二、为遏制空气污染程度, 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请各位市民朋友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 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加强施工扬尘管理;道路增加清扫、冲洗保洁频次;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 控制污染工序生产, 减少污染物排放。
特此通告。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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