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市××区税务局××市××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停止银行批量代扣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市××区税务局××市××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停止中国工商银行批量代扣交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发[2020]第××号)
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交费对象:
为了规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医保)交费渠道,保障交费人的权益,经国家税务总局××市××区税务局××市××区医疗保障局研究决定,停止医保原交费方式,实行新的交费方式。现将医保交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止原交费方式。从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医保交费人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批量代扣交纳方式。
二、实行新交费方式。原医保代扣业务停止后,实行医保交费人自主选择交费渠道的方式进行交费。
三、交费渠道选择。实行医保新交费方式后,交费人可选择以下渠道交费。
1.自助交费。交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以及税银合作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共六家银行,下同)手机APP自助终端或网银等渠道交费。
2.刷卡交费。交费人凭身份证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学校指定的集中征收点通过POS机刷卡或扫码交费。
3.银行代收。交费人通过税银合作银行柜面办理交费业务。
4.乡镇(街道)社区便民中心客户端代收。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安排专人通过“四川省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税务征收系统的延伸)完成参保人员信息申报,并通过三方协议扣款完成交费。
5.税务征收。交费人通过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交费渠道(含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办理交费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市××区税务局
××市××区医疗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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