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红色旅游资源摸底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红色旅游资源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博物馆、××民族博物馆:
为了摸清我区红色旅游资源分布情况,进一步科学推进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关于开展全国各省(市、区)红色旅游资源摸底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红色旅游景(区)点相关数据摸底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项目类型及相关数据
全区主题博物馆、展陈馆、纪念馆,革命遗(旧)址、故居,烈士陵园、烈士纪念碑等英雄纪念设施,党史馆及其他红色旅游景(区)点数量;场馆景(区)点讲解员人数(包括在编人数、非在编人数和志愿者人数)。
二、填报项目分工
各市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填写主题博物馆、展陈馆、纪念馆,革命遗(旧)址、故居及其他红色旅游景(区)点数量;各场馆景(区)点讲解员人数(详见附件1)。
××博物馆、××民族博物馆填报讲解员人数(详见附件2)。
××退役军人事务厅填写烈士陵园、烈士纪念碑等英雄纪念设施数量及其讲解员人数(详见附件3)。
××党史研究室填写党史馆数量及其讲解员人数(详见附件4)。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开展的摸底工作,对推进我区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有专人负责。
(二)认真填报,做好审核。各部门、单位要确保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认真统计填报,报各单位领导审签后,请于11月12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处联系。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附件:1.××××××××××统计表
2.××××××××××统计表
3.××××××××××统计表
4.××××××××××统计表
××文化和旅游厅
2021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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