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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论中心组关于学习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时的研讨发言

2023-11-07 投稿人 : 佚名 围观 : 0 评论
在理论中心组关于学习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时的研讨发言

各位领导:

  根据今天学习的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实际和岗位职责,谈三方面学习体会,不到之处请批评指正。

  第一,坚持正确认识,自觉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此处隐藏1123个字。VIP会员可见

  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抓发展首先要抓环境,没有好环境,再多的优势也会丧失,再好的机遇也会错过。一是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工程,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开展限时办结、帮办代办、容缺受理(容缺受理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过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政务服务单位先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补正处理办法,并进行审查,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的制度。)和“一窗受理、一门办理、一站服务”,打造“审批事项少、审批速度快、审批服务优”的政务服务环境,着力解决优惠政策不兑现、服务不到位、吃拿卡要不作为、推诿扯皮慢作为和“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米”。三是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尊重、爱护、支持企业家,对已投资落地的企业家和建设项目,要更加关怀、关心、关注项目进展,及时解决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让各个企业对我县充满信心,不断扩产增效,这是现实的生产力,是支撑发展的基础。四是重点整治损害市场主体利益行为和破坏投资环境、影响行政效率、损害发展形象等“推、拖、卡、要”行为,坚决铲除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隐性障碍和“潜规则”,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铁腕整治政务环境,作为新一轮效能革命的突破点,让各类企业在我县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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