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我先行”文明倡导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推进“文明月月行”文明倡导工作,持续推动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巩固提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为民惠民靠民”,聚焦县委关切、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不文明行为突出问题,紧扣文明城市创建,结合全年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等,按照“一月一主题”开展文明倡导,统筹治理顽症痼疾,固化文明创建成果,传播城市文明形象,以不文明行为突出问题的持续改善促进市民幸福生活品质的不断提升,推动“文明是每一位市民的切身利益”理念深入人心,引导人人争当文明践行者、城市代言人。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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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入目标考核。将“文明我先行”组织开展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绩效管理,县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对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将县级相关部门,各街道(镇)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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