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某局管理制度汇编(党建篇)

目 录
1、*市某某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2、*市某某局局长例会制度
3、*市某某局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制度
4、*市某某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5、*市某某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6、*市某某局党务政务公开考核办法
7、*市某某局工作制度
8、*市某某局学习制度
9、*市某某局述职述学述廉制度
10、*市某某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市某某局党组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加强集体领导,严格履行职责,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我局实际,修订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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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管干部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和省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办法》和市廉政提示制度的内容、要求,积极主动如实地向单位党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二、报告可采取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般应书面报告,以事前报告为主,事后报告不能超过一个月。
三、凡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买卖住房,本人参与操办的亲属婚丧喜庆事宜,因私出国(境)等事项都要事先报告,并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四、报告公开总的原则是,组织认为应当公开或本人要求公开的内容,涉及个人隐私的报告内容应当保密。公开可采取在班子会、中层干部会或全体人员会上通报,以及在政务公开栏内公布等形式进行。
五、市管干部在报本单位党组织的同时,还要分别上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在报本单位党组织的同时,还要报局党组和局纪检纪检组,报告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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