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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类优秀范文: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乡村善治

2024-05-04 投稿人 : 佚名 围观 : 0 评论
基层治理类优秀范文: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乡村善治

  法者,治之端也。 乡村善治,治之良也。 要实现良好的乡村治理,农村的法治建设起着根本性和保障性的作用。 我国传统农村是礼制社会,以乡规民约来约束,缺乏法理的土壤,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礼仪之道、乡规民约也被冲淡了,随之抢、偷等不法现象越来越多。 所以,只有加强法治建设,才能推进乡村善治。

  加强法治建设,首先能够打击不法分子,打造平安乡村。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的海霸、行霸以收取“场地费”“罚款”为名,对渔民以恐吓、帮船等方式强行索要费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渔业生产秩序。 这些不法分子不仅侵害村民利益,败坏社会风气,影响一方的经济稳定和发展,更对基层政治生态产生恶劣影响。 如部分地方村霸、恶霸、黑恶势力左右基层选举,借机混入村“两委”,引发了群众的强烈不满。 近几年,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多次大规模、全方面开展“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共同构建和谐社会”整治活动,并取得一定效果。 因此,只有依法荡涤黑恶势力,用法治清除乡村的“毒瘤”,才能打造平安、稳定乡村。

  加强法治建设,利于化解纠纷,构建和谐乡村。 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有限,再加上农村法治建设不足等,导致农民在生产、生活中产生较多法律纠纷,如赡养老人纠纷、婚姻纠纷、高利贷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 针对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会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更大损失,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所以,如何建立有效的基层纠纷化解机制就成为基层治理的关键之一。 如吉林省舒兰市搭建“百姓说点事”平台,在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发挥很好作用,不仅调解了矛盾纠纷,而且也普及了法律知识,塑造守法公民,建构和谐乡村。

  加强法治建设,还促进法治与自治、德治相融合,建设美好乡村。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自治强调“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现村民个体由治理“对象”走向治理“主体”的过程;德治重在依靠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内心信念等正面引导人们的价值取向和发展方向;法治通过制度安排和规则程序,凭借一套具有普遍性等理性化标准的正式规则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即德治奠定道德基础,法治保障合法权益,自治促进治理有序,只有三者相辅相成、相互支撑,共同统一于“乡村善治”之中,才能建设美好乡村。

  “法立于上,俗成于下”。 一项法律的出台,倘若不能普及于民众之中,变成群众自觉奉行的社会风气,那么这样的法律只是一纸空文;只有得到群众自觉的落实和践行,法律的效用才会产生。 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乡村善治,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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