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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治护航乡村振兴的调研与思考

2024-02-28 投稿人 : 佚名 围观 : 0 评论
关于法治护航乡村振兴的调研与思考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我国历史上就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乡村作为国家建设的一个重要基础领域,其法治进程直接影响着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成功开创了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依法治国的新局面。2020年3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乡村建设不仅是新时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制度保障,而且对于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直接的支撑作用。

  一、法治乡村建设基本理论概述

  (一)“法治乡村”概念的提出。“法治乡村”这一概念是在2018年的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首次被提出来的,其提出是对我国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挑战,意味着中国法治建设的工作重点正在由城市向乡村地区转移。2020年,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中,“法治乡村”的概念得到了进一步的解释和完善。根据该《意见》,调研组认为“法治乡村”应是指在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法治轨道上规范乡村事务、保障农民权益、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等为内容的一种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形态。“法治乡村”概念的提出,为我国广大乡村地区依法进行治理提供了行之有效的创新性理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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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积极创新普法宣传阵地建设,营造乡村浓厚法治氛围。注重发挥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家庭”示范户、“五老”调解员等在乡村普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当地的风土人情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教育基地等各类普法宣传阵地,邀请基层法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进村开展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乡村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在有效利用挂条幅、发传单、摆展板等传统普法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有效利用当前网络时代新媒体、新技术,建设一支行走于田间地头的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采用新方法、新模式在乡村地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更大地拓宽普法宣传渠道,积极营造形成乡村浓厚的法治氛围,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同时,积极推动我国当代主流法治文化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当地乡土民俗文化的融合发展,努力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之路。

  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当前,虽然我国法治乡村建设的道路依然任重而道远,但只要我们不断迎难而上,就能在法治的轨道上实现乡村治理体系的中国式现代化,将广大乡村地区逐步建设成为“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的幸福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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