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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纪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推进情况的总结

2024-03-10 投稿人 : 佚名 围观 : 0 评论
关于“完善纪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推进情况的总结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和载体。中纪委二十届三次全会对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更好地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提出了新要求。县结合纪检体制改革,立足全县实际,在派驻机构职能发挥方面作了初步探索。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派驻机构管理。一是规范机构设置。坚持全面派驻、分类设置、统一管理、加强力量、权责统一、积极推进的原则,加强派驻机构工作。通过摸底调查,目前已掌握和清理县级部门及镇乡派驻纪检情况。目前,全县共设派驻纪检监察机构62个,实行双派驻的有26个。其中2021年以来,新设置派驻(出)纪委(纪检组)12个、监察室7个。二是实行全面报告制度。实行派驻机构主动请示报告、定期报告工作情况、重大工作专题报告、重要信访举报和重要案件查办情况及时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帮助指导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三是创新履职监督机制。印发《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查办工作问责制度(试行)》等制度,对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和监督责任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从制度层面上解决派驻机构职责定位模糊、监督重点不突出等问题,督促派驻机构明确角色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四是建立廉政约谈机制。为促进派驻机构正确履职,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对63个镇乡、62个派驻(出)县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履行监督责任开展“一对一”约谈。县纪委目前已约谈12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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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积极疏通纪检监察系统内外交流渠道,在交流中考察和锻炼干部。同时,县纪委根据干部结构差异,充分利用“订单式”培训,加强对派驻干部业务知识的培训,解决业务不熟等问题,不断提高派驻干部综合素质。二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积极破解以往派驻纪检干部大多数是驻在部门内部选任的现状,利用现有的“办案人才库”、“后备人才库”资源优势,优化选人用人机制,把政治思想过硬、专业素质高、年富力强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三是强化自我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加强对派驻纪检干部的监督力度,通过完善选人用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约谈、责任追究等制度,把好“入口”,强化教育和日常管理,不断夯实纪检干部遵守纪律的意识;强化内部监督,杜绝“灯下黑”,严查违纪问题,增强派驻干部遵纪守法自觉性,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的纪检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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