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党课: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 纵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强调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实践要“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既是新形势下解决党内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也是进一步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关键所在。新时代新征程,践行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必须深刻领悟以“两个监督”作为动力的科学内涵,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以人民监督为基础,实现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有机统一、良性互动,不断开创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新境界。
一、深刻认识“两个监督”的科学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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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两个监督“氛围,积极推动监督主体双向互动。作为自我监督主体,党章和党内法规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责任务作出详细规定,构建起主体明确、责任清晰的党内监督体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第一位要求。党委(党组)要带头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及其领导干部要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对于人民监督这个主体,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推动形成人人要监督、人人愿监督、人人敢监督的良好氛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我们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营造鼓励监督、保护监督的环境,激发人民群众主人翁意识和监督热情。采取媒体宣传、干部宣讲、专家解读等形式,深入开展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政策法规宣传,帮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掌握有关监督知识,增强监督意识和能力。引导人民群众依法依规进行监督,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违纪违法事实,养成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开展监督的习惯。健全落实监督保障制度,加强对监督者的保护,对监督有功的给予奖励,对监督保障不力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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