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同志们: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捍卫者。下面,我讲几点体会。
一、环境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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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紧扣执法司法的“生命线”,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安机关所有活动几乎都是执法司法活动,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治、践行法治,认真落实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要求,努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体验感和满意度。彰显法治权威。坚持以法为纲、以法为据,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完善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运用的相关标准和责任制度,细化多发案件和重大案件证据指引和证据规则,用充分有力的证据来支撑执法司法活动,实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有机统一,守牢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建立健全执法司法公开制度和释法说理制度,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裁判文书,讲清讲明法理事理情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心服口服。传递法治温度。准确把握和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建立健全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尊重和保障违法犯罪行为人依法享有的生命健康、个人隐私、基本生活、聘请律师、申诉控告等权利,杜绝刑讯逼供、体罚虐待和选择性执法、偏向性司法;对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和家庭存在特殊困难的,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措施,使人民群众既感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对未成年人,要严格落实违法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力争让他们“无痕”回归社会。弘扬法治文明。着力发挥法治的教育感化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公安执法司法活动始终,对违法犯罪人员深入开展道德法治、形势政策及必要的劳动教育,促使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消极因素、增加和谐因素,凝聚社会最大公约数;在社区警务工作中,注重引导群众树立良好道德风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积极会同地方党委政府,推动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教育街区、法治主题展馆等法治阵地,营造良法善治浓厚氛围,让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人心。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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