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上的党课讲稿

同志们: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学纪知纪明纪上带好头,在遵纪守纪执纪上作表率,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有效发挥纪律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治本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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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同向发力,实现贯通联动,构建清廉建设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以清廉**建设带动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充分发挥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优势。要健全清廉**建设“四责协同”机制,形成党委牵头主抓、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责任共同体”。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强化监督,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从理念思路、制度机制、责任体系、方式方法、力量统筹等方面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提升清廉建设质效。要进一步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体制机制,整合各职能部门监督资源,打通信息壁垒,提升抓清廉建设合力。要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针方略贯穿于清廉建设之中,具象化地落实到市域治理中,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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