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党课:新时代雷锋精神的内涵及弘扬途径

“雷锋精神”作为新时代中国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曾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新时代重新挖掘雷锋精神并加以弘扬,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雷锋作为一个真实存在的人物,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个体,同时又超越个体成为整个社会构建的甘于奉献的精神。“雷锋精神”既是现实时代生活的写照,同时又超越了现实生活时代,成为时代精神文化价值发展和建设的灵魂。因此,“雷锋精神” 既是一种“形而下”的存在,同时也一种“形而上”的存在。“雷锋精神”这两个向度在新时代应保持一定张力,才能在现实生活世界中得到践行。新时代,为使“雷锋精神”深入人心、净化社会风气,则需要特定的弘扬手段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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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通过社会法律制度落实“雷锋精神”。传统文化道德和榜样力量的宣传和教育虽然是落实“雷锋精神”的必要途径,但是这毕竟是一种“软”的约束力,单纯靠这一途径很难在社会整体层面上来落实“雷锋精神”,造成当代社会“雷锋精神”落实的困境。这证明,单一说教和榜样示范很难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约束。“约束”并不是对人性的一种侵蚀,恰恰相反,“约束”能够规范人的行为进而到达“行为自觉”,“不立规矩无以成方圆”,当代中国“雷锋精神”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对它的落实更多缺失相应法律机制,有人认为只要法律涉及的地方就缺少道德和精神成分,好似法律就只解决现实的实际问题,不关涉精神层面问题,其实不然,法律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和谐正义的象征,它更具有社会价值使命的特征。如果从法律制度的层面来推行“雷锋精神”的话,那么更能推动社会对雷锋精神的建构,或者说以法律这一路径更能实现“雷锋精神”“雷锋精神”是博大的、丰富的、永恒的,又是与时俱进的。新世纪、新阶段,“雷锋精神” 所蕴涵的价值、理念、理想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国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雷锋精神”所凝聚和发挥的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力量。这个价值指向是明确的,关键怎样以法律制度方式来推进和落实它,从而使它成为人们的行为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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