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党工委书记在街道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街道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对全街道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目的就是要动员全街道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严的作风,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下面,我讲五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站位,锚定“排查化解”航向标
此处隐藏2258个字。VIP会员可见
二是关注利益诉求群体。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些群体的利益受到了影响,如拆迁安置群体、涉军群体、民办教师群体等。这些群体往往有着共同的利益诉求,容易形成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问题。我们要加强对利益诉求群体的排查和稳控,深入了解他们的诉求和想法,积极主动地与他们沟通交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解决问题。
三是关注弱势群体。弱势群体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等。这些群体由于自身能力不足、社会资源匮乏等原因,在面对矛盾纠纷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容易受到侵害。我们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关爱,建立健全帮扶机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经济救助和社会支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抓关键,着力排查重点问题
一是排查重复信访问题。重复信访问题往往是矛盾纠纷复杂、解决难度大的问题,也是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的问题。我们要对近年来的重复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专门台账,分析问题原因,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集中力量进行化解。要坚持“一案一策、一人一专班”,明确责任主体和化解时限,确保重复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排查越级上访问题。越级上访问题不仅影响信访秩序,也反映出我们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们要加强对越级上访隐患的排查,及时掌握重点人员的动向,提前做好稳控工作。要建立健全信息预警机制,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周边地区的沟通协作,做到信息共享、联动处置,防止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是排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往往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我们要加强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的排查,如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问题。要深入了解群众的诉求和情绪,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和稳控,防止矛盾激化升级。
三、讲究方法,开好“矛盾化解”处方笺
“兵无常势,水无常形。”矛盾纠纷的情况各不相同,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也不能千篇一律。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特点和成因,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成功率。
(一)分类施策,下好“精准调解”先手棋
一是情法融合调。对于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情感类纠纷,要注重运用情感疏导的方法,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同时,也要结合法律法规,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让当事人在情感上得到理解,在法律上得到公正。比如,在调解家庭纠纷时,要倾听当事人的心声,了解他们之间的矛盾根源,帮助他们修复亲情关系;在调解邻里纠纷时,要引导当事人以和为贵,共同维护良好的邻里关系。
二是多元联动调。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强大合力。对于复杂的矛盾纠纷,要组织公安、司法、信访、综治等部门进行联合调解,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以及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做到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比如,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要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方案,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三是重点攻坚调。对于长期积累、久拖未决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成立专门的攻坚小组,进行重点突破。要深入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症结,制定详细的化解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集中力量进行化解。同时,要加强对攻坚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化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
(二)标本兼治,打好“源头治理”组合拳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加强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要通过宣传栏、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比如,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问,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优化公共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要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服务建设,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比如,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步伐,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加强就业培训和指导,提高群众的就业能力。
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完善定期排查、分析研判、包案化解、督查督办等制度,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比如,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跟踪化解进展情况。
(三)跟踪问效,做好“回访巩固”后半篇
一是建立回访制度。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定期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化解结果的满意度,掌握矛盾纠纷是否出现反弹。回访可以采取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进行,确保回访工作取得实效。比如,对于调解成功的邻里纠纷,在回访时要了解双方当事人是否已经和好,是否还有新的矛盾产生。
二是开展满意度测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比如,每季度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座谈会,邀请当事人和群众代表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巩固化解成果。对于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矛盾纠纷反弹。同时,要总结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和措施,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比如,针对某一类矛盾纠纷反复发生的情况,要深入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治理,从源头上防止此类矛盾纠纷的再次发生。
四、凝聚合力,构建“多元共治”新格局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全街道上下、各部门单位、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我们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一)党委领导,统筹协调“一盘棋”
街道党工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对各部门单位的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政府负责,真抓实干“一股劲”
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要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投入,保障工作经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本部门本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同时,要加强与其他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三)社会协同,多元参与“一条心”
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乡贤等社会力量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作用,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等工作。社会组织具有专业性、灵活性等特点,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可以发挥独特的作用,比如心理咨询机构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服务,行业协会可以在行业内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志愿者和乡贤具有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基础好等优势,可以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帮助我们及时了解群众的诉求和想法,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我们要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机制,为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平台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良好氛围。
(四)公众参与,共建共享“一股绳”
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鼓励群众主动发现和报告矛盾纠纷线索,及时反映身边的问题和诉求。同时,要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激励机制,对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群众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有让群众真正成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参与者、受益者,才能形成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五、强化保障,夯实“长效常治”硬支撑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关键在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们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考核督导,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成立街道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专项行动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联络工作。各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行动有人抓、有人管。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的人,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水平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需要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工作队伍。我们要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队伍的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学习、实战演练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管理和培训,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考核评价机制,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注重吸收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才加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队伍,提高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考核督导,确保工作实效
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街道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作为评价各部门单位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定期对各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问责机制,对因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或越级上访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严格的问责倒逼工作责任的落实。
同志们,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聚焦重点任务,讲究工作方法,凝聚工作合力,强化保障措施,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为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