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市直机关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紧密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在换届工作中精准指导、从严审核把关,有力保障了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合法合规、有序高效推进,为机关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强组织根基。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系统化提醒,压实责任链条。一是优化换届信息管理。进一步优化党组织换届台账,将党组织名称、本届及下届换届时间、负责人信息、换届状态,以及委员会、纪委委员会组成人数与人员等内容详尽纳入,精准掌握任期信息,实现及时更新、动态管理,为换届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二是强化换届提前督促。提前6个月书面发函,提醒机关党组织筹备换届事宜,给予充足的准备时间;提前1个月电话沟通,督促其按时报送换届请示,确保换届工作按时启动。同时,引导直属党组织参照市直机关工委的做法,对所属党组织进行层层提醒,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将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在换届选举中的责任压紧压实。三是深化换届沟通指导。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组织任期届满4个月前,以及召开党员大会的党组织任期届满1个月前,由专人与党组织专(兼)职副书记进行电话沟通。深入讲解基层党组织需召开的会议、通过的方案、上报的请示等关键事项,使具体工作人员清晰知晓换届工作的开展时间、流程步骤、参与人员以及工作要点,保障基层党组织在按期换届过程中准备充分,面对复杂问题能够及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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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请示报告—审查批复—候选人酝酿—组织选举—结果报批”的程序推进,明确“三个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搞派别活动、严禁贿选及非法拉票、严禁干扰选举秩序,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执行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重点选拔“双强型”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强、科学发展能力强),确保选举的合法性与代表性。
(三)健全长效机制建设。换届选举完成后,重点做好三方面衔接工作:一是指导新一届党组织班子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党务公开栏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明确任务清单与责任时限。二是组织新任班子成员培训,提升政治素养与履职能力,同步做好落选人员思想疏导,帮助其继续发挥作用。三是完善配套组织建设,及时建立团支部、妇代会等群团组织,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对基层党组织班子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导,通过建立健全干部待遇保障、考核激励等机制,激发班子成员干事创业活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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