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民政局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高质量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建设,根据《2024年某地市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指导意见》(纪发〔202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乡村振兴民生领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3个方面发生的违纪案件为镜鉴,开展以案促改,强化警示教育,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查找风险漏洞,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局党组重点工作有效落实,为某地实现“探索路径、打造样板、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做出部门应有贡献。
此处隐藏2980个字。VIP会员可见
完善制度阶段重点开展两项活动(*月15日前完成):
①围绕廉政风险防控开展一次好制度评选活动。
②开展一次党员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活动。
2.强化监督检查(*月2日—*月10日)。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大督查力度,对各单位以案促改工作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解决以案促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采取延伸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开展“回头看”等方式,重点督导剖析原因是否透彻、排查问题是否精准、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工作效果是否明显、制度机制是否完善,及早发现机制制度上的空档漏洞,防止健全完善制度搞形式、走过场,确保补充修订完善的制度针对性强,操作方便,解决问题,务实管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六)总结提升阶段(*月11日—*月30日)
全市民政系统各单位要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本单位2024年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总结报告,于2024年*月19日前报局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机关党委)备案。局机关党委负责汇总整理,撰写市民政局2024年推进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报告,经局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市民政局党组对全市民政系统推进乡村振兴民生领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3个方面以案促改工作开展负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加强对乡镇民政所的业务指导,切实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对领导干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参与,既要加强对以案促改工作的领导,又要起示范带头作用。各级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深化思想认识、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着眼于加强和改善民生,以过硬的作风推进民生领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3个方面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总结,务求实效。在每个阶段、对每项活动都要认真谋划、组织、总结,确保工作实效。学习动员要入脑入心,使全体党员干部明事理、知敬畏;剖析整改要立足实际,突出严、细、真、实,实现精准预防;完善制度要贴合实际,管用有效;监督检查要严肃认真,敢于问责。通过以案促改工作的开展,激励党员干部尽职尽责、敢于担当,秉持“干净干事”的工作理念,保持“有激情、有自信、有定力”的工作状态,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促进治标成果向治本成果转化。
(三)建立机制,长抓不懈。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典型案件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建章立制,完善工作机制。市民政局党组定期听取推进民政乡村振兴民生领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3个方面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对推进乡村振兴民生领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3个方面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