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 结合我委工作实际, 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要求, 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队伍建设为主题, 激励公务员紧密联系实际, 围绕中心工作创先争优, 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 确保重点工作高效落实、难点工作有效突破、亮点工作推陈出新, 始终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为工业经济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组织保证。
二、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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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会议、板报橱窗、简报、网站等宣传手段, 宣传活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新气象、新变化, 努力营造以坚强的党性、崇高的品德、优良的作风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开拓进取的良好氛围, 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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