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重大项目实行容缺预审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政办发〔××××〕×号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重大项目实行容缺预审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项目审批机制和审批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加快重大项目审批进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行重大项目审批容缺预审制度,具体意见如下:
一、基本内涵(略)
二、适用范围
重点民生工程、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一带一路”建设和沿海开发重大项目、纳入“绿色通道”实行联合办理的项目。
三、运行流程
(一)各相关部门对符合容缺预审条件的审批服务项目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可容缺的申报材料,指导申请人……
(二)申请人填写《容缺预审承诺书》并提交受理窗口……
(三)各相关部门对符合容缺预审条件的出具《容缺预审受理单》,按照“急事急办、能快则快”原则预审申请事项……
(四)容缺预审项目在预审过程中……
(五)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容缺预审时限要求……
(六)申请人在承诺书规定时间内补齐欠缺材料的……
(七)容缺预审项目涉及收费的……
四、相关要求
(一)科学制定标准……
(二)加强政策指导……
(三)密切协调配合……
(四)强化监督检查……
附件:1.××市重大项目容缺预审承诺书(略)
2.××市重大项目容缺预审执行标准一览表(略)
3.××市重大项目容缺预审意见单(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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