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确保党建工作与“三农”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一)加强政治建设,履行全面领导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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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对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1)强化项目实施监管。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厕所革命”和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严防在项目规划、招投标、工程建设、验收等环节出现违规违纪问题。(2)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督促指导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三资”管理等工作规范运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厉查处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3)培育文明乡风。指导分管科室(单位)在推进乡村建设中,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抵制陈规陋习,涵养风清气正的乡风、民风。
5.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同志依据党章和相关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局党组及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1)履行政治监督。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2)做实日常监督。通过参加或列席重要会议、开展谈心谈话、受理信访举报、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对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进行近距离、常态化监督。(3)严肃执纪问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处置、依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4)加强廉政教育。协助局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通报典型案例,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
本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并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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