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 ×× 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为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及空气、噪音污染,切实维护我区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已明确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简称市划定区域)如下。
×× 周边下列村(社区):×× 村、×× 村、×× 村、×× 村、×× 村、×× 社区、×× 社区等。
二、除市划定区域外的本区其他区域(以下简称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本区管辖范围内,因重大节日、庆祝、庆典以及其他重要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依法按照分级管理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一)属市划定区域范围的,主办单位向市公安局申请。
(二)属区划定区域范围的,主办单位向市公安局 ×× 区分局申请。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未经批准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不遵守安全燃放要求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 20×× 年 × 月 × 日起施行,有效期 × 年。
××市××区人民政府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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