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调研报告

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2020年12月16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我县是地处桂西北地区的“十三五”时期深度贫困县,在脱贫摘帽后,我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在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评估考核和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连续两年获得“双优”的好成绩,在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三方评估中该县的群众满意度在全区排名第一,部分工作获得国家及自治区层面充分认可。基于此,认真总结我县近年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做法,深入探讨今后优化的路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要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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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要素保障。全方位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各方面强有力的保障。一是强化土地保障。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提质改造、零星耕地规整、散落村居撤并、农房拆旧建新等措施逐步构建农田农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约集聚、空间形态高效节约的乡村土地利用格局。编制村庄规划,建立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在土地资源的供给上,应该优先考虑盘活村庄中的资源存量,包括闲置宅基地资源以及集体建设用地。二是强化人才保障。制定农村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政策措施,推进“筑巢引凤”汇聚人才工程和“薪火相传”培育人才工程,在政策支撑、培训培养、待遇保障上不断完善乡村振兴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凝心聚力引才育才,多措并举用才留才,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能力强、有担当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三是强化资金保障。高质量谋划衔接资金项目,加强资金项目和资产管理,形成资金项目完整的全闭环管理链条,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用好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区内交易政策。统筹土地综合整治收益分配,整合涉农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土地指标交易资金,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四是强化金融保障。降低涉农领域贷款门槛,落实桂惠贷、富民贷、农户小额信贷等政策。加强与全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扩大政、担、企合作支农成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渠道引进社会资金支持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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