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立医院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2021年6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公立医院作为政府面向广大群众的主要“窗口”之一,肩负着为广大群众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重要责任。纪检监察室作为医院发展的“守门员”,对公立医院是否能够实现高质量发展起着直接影响。然而,当前公立医院的纪检监察工作依然存在较多问题,导致工作效率和质量较低,甚至影响到了公立医院正常医疗服务的提供。因此,在新时代环境下,加强公立医院纪检监察工作建设刻不容缓。
一、当前公立医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职责定位不明确,监督合力仍未形成。在上级纪委与医院党委的全面领导下,公立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主要包括监督、问责、执纪等。然而,在纪检监察工作中,部分公立医院过于重视纪委的参加,又或是纪检监察部门承揽所有监督事项,医院党委等部门的职责未能有效发挥,职责定位不明确,无法产生监督合力。并且,公立医院的纪委书记基本上都来自医院内部,在同级监督过程中极易受到“人情”因素的影响。同时,在处理涉及本院案件的时候,纪委在决策前通常会参考同级党委提出的意见,面临着“熟人难以监督”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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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第一,在人才选拔过程中,应当设置细致完善的考核机制与准入机制,打造综合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将富有活力、德才兼备的优异人才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构建起涵盖行事作风、业务能力、品德修养及专业素质等方面的人才选拔标准体系。第二,不断提高专业人才的占比,主动吸收计算机、法学、党建廉政等领域的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综合素质。针对其他专业的人才,也应当要求其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建设跨部门、跨专业的纪检监察队伍。第三,增设“基层纪检监督员”“科室纪检联络员”等岗位。结合权力监督和制度理论可知,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应当引进第三方力量对权责双方进行全方位监督。在医院纪检监察过程中,同样可以采取此种形式,在各科(处)室增设“基层纪检监督员”岗位,此岗位的监督人员不但熟悉该部门对应的工作职责,且掌握着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解决现有纪检监察人员专业性欠缺的问题。并且,因为其属于兼职人员,所以在日常过程中无须参与太多的监察工作,只需定期汇报便可。除此以外,在公立医院内部的各科(处)室还可考虑增设“科室纪检联络员”岗位,主要负责对该科室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和规范,分担科长或者其他领导所承担的工作。如果纪检监察工作较为繁忙,可将其作为监察队伍的补充力量,此种流动性人员能够有效弥补纪检监察人员数量上的不足,进一步优化各科(处)室的管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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