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助推我县粮食安全工作,助力全县乡村振兴,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计划安排,2024年3月-4月,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带队,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人员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和县级相关部门,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现场询问、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并随同市人大赴某考察学习,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处隐藏3326个字。VIP会员可见
(三)补齐短板,提高效益。一要压实管护责任。坚持“良田粮用”原则,强化用途管控,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要加强监管,不得改变农业用途,坚决禁止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在保障粮食安全上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对已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建立“县负总责、乡镇为主体、村级落实”的建后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建立完善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正常运行,持续发挥作用。二要创新管护模式。探索农业“大托管”和土地流转入股等专业化、物业化管理、建管保险等管护新模式,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承包经营方式,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服务。同时,以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及其基础设施打捆作为优质资源实行招商引资,吸引市场主体投资,促进产业发展,发挥规模效益。三要落实管护经费。按照上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农田建设工程管护要求,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在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的同时也要调动受益群众后期管护的积极性。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