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关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提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国务院关于支持某地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统筹城乡规划,优化村庄布局,积极稳妥地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农业规模经营、农民就近就业、农村环境改善”。怎样才能持续走好“两不三新、三化协调、四化同步”的科学发展之路?如何促进社区规划与产业、土地和服务规划“四规”合一,真正探索一条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有效途径?带着这个问题,我们按照市政府关于新型城镇化调研的统一部署安排,对我市村庄规划建设情况与产生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某地市域内村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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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乡统筹的关键在繁荣农村,繁荣农村的关键在农民增收,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发展产业。产业支撑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水之源、本之木。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要把握“产区融合”的理念,统筹配套产业项目,同步建设农民创业园,一般做到“一区一园”,以现代产业体系支撑农村从根本上“转型升级”,以生产方式转变带动生活方式的转变。一是可以大力发展现代高产高效农业,提高农业规模化种植、产业化经营水平;二是在具备条件的社区可配套规模适当的工业产业园区,重点发展无污染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园艺小农业;三是要积极发展服务业,依托当地的自然、人文景观打造生态旅游产业。要把发展工业、现代农业、商业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农民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就近就业、自主创业,确保农户进得来、稳得住,实现就业不离家、就地城镇化。
4.完善配套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要让农民享受与城市居民同样的公共服务,在规划建设中必须坚持基础设施优先、公共服务设施优先。“五化十有”的配套标准,是在积极吸纳和借鉴省内外各地优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后确定的,对于落实“两个优先”、完善社区功能操作性极强。制定新型农村社区规划,要严格按该标准规划到位、落实到位。一是要按省、市技术标准精确计算,确保规模达标;二是要从惠民便民的角度优化设施布局,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打造“二十分钟公共服务圈”;三是要统筹考虑各种管线,一次规划、敷设到位,避免重复开挖;四是要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减少工程量,降低成本;五是对距离城市、城镇较近的社区,重大基础设施要考虑与城镇共建共享,引导供排水管网并入城镇市政管网、垃圾收集到城镇集中处理,逐步推进城镇供气、公交等公共服务项社区延伸。通过公益设施与基础设施的合理配置,优化居住环境,提升社区品位,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新型农村社区的优越性。
5.保护生态
新型农村社区规划要注重生态环境设计,核心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体现在社区用地的生态布局、生态环境设施建设等方面。一是要从有利生产、节约资源、降低成本的角度合理布局各项建设用地尤其是产业发展用地,避免因生产对居住环境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要因地制宜地构建园林绿地系统,充分利用现状的坑塘河渠,优先选用经济、美观的乡土树种,将绿化与庭院、农田、工厂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区域一体化的绿化环境,有利于保持生态平衡;三是要完善污水管网、垃圾处理站等生态设施的建设,防止污染源的扩散;四是积极发展生态建筑,提倡太阳能、沼气、地热能、雨水收集等清洁能源,降低生活成本。
(五)整合土地,集约节约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破解土地瓶颈、实现集约节约发展的有效载体。社区规划要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依据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标准,通过对现有村庄和建设用地进行归类整合,引导农户向社区集中。一是将村庄整合、拆村并点腾出的土地,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规模化经营,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二是深入挖掘现有土地潜力,对坑塘、废弃地、荒坡、垃圾堆场进行整治复垦,置换社区建设用地指标。三是利用好“增减挂钩”、“人地挂钩”政策,盘活土地指标,实现滚动发展,在保证复耕面积的基础上,用于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新型工业,从而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效益。
五、几点实施建议
(一)尊重群众意愿
能否做到让群众受益、百姓满意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成败的关键所在。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稳妥有序地推进拆迁整合。要帮助群众一家一户地算好财产保值增值账、收入增加收益账、生活水平提升账,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二是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体现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让农民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上有自我选择的空间,不能简单粗暴、强拆硬挪。三是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在产业布局、规划设计、土地流转、征地拆迁、住房分配、社区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始终以群众利益优先,全面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确保社区建设稳定大局。
(二)严格批后监管
“三分规划,七分管理”,批后监管是新型农村社区规划落到实处的保障。一是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规划方案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随意修改。要切实坚强对社区规划批后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查处未批先建、私搭乱建、住宅批少建多、公共设施批多见少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二是严把工程质量关,建百年精品住宅。要把工程建设全过程纳入建设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管,由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和村委小组三级联动,配备专职质量监督人员,全过程参与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保障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三)强化资金保障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是关键。必须建立渠道多样化、主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科学有效破解资金筹措难题,保证持续不断、雄厚有利的资金供应。一是利用好各级财政支农资金,统筹考虑危房改造、扶贫开发、土地复垦等各项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投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二是完善城乡金融支撑体系,积极争取金融机构的融资贷款,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给社区和农民提供信贷支持;三是引导用好社会资金,通过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吸纳企业投资、社会组织投入、个人赞助等社会资金、民间资本,探索成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投融资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筹集资金;四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支持村经济合作社发展社区产业、建设配套设施,通过自我运营、委托经营、承包租赁等渠道广辟集体经济增收渠道。
(四)健全社区管理
一是加强社区组织建设。统筹搞好新型农村社区党组织、管委会和各种社会民间组织,科学定位社区管理职责,实现组织间的互联、互动、互补,本着一专多能、精干高效的原则,做好社区干部的配备使用,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管理队伍;二是细化社区规章制度。逐步实现社区集中办公、工作例会、民主管理、目标考核工作规范化,探索建立表彰激励、事务公开、民意表达的运行机制;三是完善社区物业管理。社区可根据实际自主管理或聘请专门物业公司承担情结、绿化、安保、设备维护等公共事务,使农民享受到现代城市文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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