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书

2008年5月6日至7日,蓝天汽车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总经理XX先生与金奥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董事长XX女士,于岳阳华天大酒店,就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投资举办XX有限公司等事宜,进行了多次洽谈,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企业名称:岳阳XX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岳阳市XX区XX路XX号。
三、投资总额:XXXX万人民币;注册资本:XXXX万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XXXX万,乙方出资人民币XXXX万。
四、经营范围:生产XX产品。
五、合营年限:20年。
六、利润分配:各方按投资比例或协商比例分配。
七、合资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有关进出口公司代理出口,价格由合资企业定。
八、合资企业其他事宜按《中外合资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备忘录,各执一份备查。
说明:
1.合资兴建公司的未尽事宜,在正式签订合同时予以补充。
2.本意向书从即日起生效。
甲方:蓝天汽车贸易公司(印章) 乙方:金奥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印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八年五月七日 二○○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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