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班子成员、副局长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党性分析报告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科级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局党组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我作为局办公室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文秘人员,全程参与本次选人用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通过查阅近三年干部选拔任用档案32卷、访谈干部职工68人次、梳理信访举报线索5件(均为匿名反映程序性问题),重点围绕“政治标准把关、程序规范执行、日常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四个维度,对班子成员、副局长岗位选人用人工作开展全面“政治体检”。现结合个人岗位职责与工作实践,从党性修养、责任担当、制度执行层面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形成本分析报告。
一、政治站位高度不够,选人用人政治标准“标尺”存在松动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选人用人必须把好政治关,把是否忠诚于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是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作为衡量干部的第一标准”。但在本次自查中,我发现班子成员在选人用人政治把关上仍存在“三个模糊”倾向,暴露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与新时代林业事业发展要求存在差距。
此处隐藏4479个字。VIP会员可见
三是容错纠错“安全网”织得不密。林业工作点多面广,涉及资源保护、产业发展、生态修复等多个领域,干部在推进工作中难免出现失误。但当前容错纠错机制存在“三难”问题:一是“容错边界”难界定,例如“因政策调整导致的失误”与“因主观不作为导致的失误”难以区分;二是“纠错程序”难操作,目前尚未建立“失误备案—分析评估—整改纠正”的闭环机制;三是“结果运用”难落实,干部因失误被容错后,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中仍受隐性影响。例如,2023年某乡镇林业站在推进“油茶低改”项目时,因暴雨导致部分苗木受损,虽经全力补救未造成重大损失,但分管该片区的干部仍因“项目进度未达标”被通报批评,且当年不得评优。这种“求全责备”的氛围,导致部分干部“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心态滋生。作为容错纠错政策的宣传者,我在向干部解释政策时,仅强调“可以容错”,未深入说明“如何容错”,未能有效消除干部的思想顾虑。
四、责任落实链条不紧,选人用人主体责任“阀门”存在松弛现象
选人用人是“一把手”工程,更是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本次自查发现,局党组在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时,存在“重部署、轻督导”“重结果、轻过程”问题,导致部分环节的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追究不到位。
“一把手”第一责任压得不实。局党组书记虽在党组会上多次强调“选人用人要公道正派”,但在具体工作中,更多依赖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推进落实。例如,在今年的干部选拔中,“动议方案的审核”“民主推荐结果的把关”“考察组的组建”等关键环节,均由分管组织人事的副局长牵头完成,“一把手”仅在方案提交党组会前过目,未深入了解“为什么选这个人”“是否存在争议”等问题。在7月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有班子成员指出“个别干部的选拔程序存在瑕疵”,但“一把手”仅要求“限期整改”,未深入追问“问题产生的根源”,也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这种“签字背书式”的责任落实,导致“一把手”对选人用人的领导权、把关权虚化。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得不细。分管组织人事的副局长虽负责具体业务,但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多依赖“报表数据”,较少深入科室调研;其他班子成员虽分管具体业务,但对分管领域干部的“政治表现、工作作风”关注不够。例如,分管资源保护的副局长在季度检查中,仅关注“案件查处数量”“造林进度”等业务指标,未提及“干部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是否与林农发生冲突”等问题;分管产业发展的副局长在项目推进中,仅强调“经济效益”,未提醒干部“注意廉洁风险”。这种“只看业务、不抓思想”的倾向,导致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干部的“活情况”掌握不及时,未能履行好“一岗双责”。
组织人事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作为具体承办部门,局办公室(人事科)存在“重事务、轻谋划”问题。例如,在干部档案管理中,虽按要求完成了数字化归档,但对“干部成长轨迹”的分析不够深入,仅能提供“学历、工作经历”等基础信息,无法为党组决策提供“政治素质、能力特长、性格特点”等多维度的参考;在政策宣传中,仅通过文件传达、会议部署落实选人用人规定,未结合林业系统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导致部分干部对“红线”“底线”认识模糊。作为人事科负责人,我在推动工作时,更多满足于“完成任务”,未主动思考“如何提升工作质效”,这是责任意识淡化的表现。
五、整改方向与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从政治建设、制度完善、责任落实等方面入手,推动选人用人工作提质增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准选人用人“定盘星”。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标准,制定《林业系统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实施细则》,明确“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5类20项具体指标,通过“日常调研+专项考核+关键时刻跟踪”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在民主推荐、考察谈话中,增加“请举例说明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政治表现”“是否存在传播不当政治言论”等问题,对政治上“伪忠诚”“两面人”坚决一票否决。同时,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双研讨,每月至少1次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第一议题”制度走深走实。
(二)严格程序规范,拧紧选人用人“责任链”。修订《县林业局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流程图》,细化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7个环节的28项具体要求,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操作标准。动议环节增加“岗位胜任力分析”,通过“工作任务清单+能力素质模型”确定选拔标准;民主推荐环节推行“谈话推荐+会议推荐+延伸推荐”三位一体模式,扩大谈话对象覆盖面(外部谈话占比不低于30%);考察环节实行“双人交叉考察+全程纪实”,重点核查干部“八小时外”表现,对拟提拔干部全部进行家访和社区走访。同时,建立选人用人“后评估”机制,对选拔出的干部进行6个月至1年的跟踪考察,重点评估“人岗匹配度、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评估结果与干部奖惩、职务晋升直接挂钩。
(三)抓实日常管理,激活干部队伍“源动力”。制定《县林业局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个人成长档案”,记录干部“学习培训、实践锻炼、考核评价、奖惩情况”等信息,每季度更新一次。针对不同层级干部特点,分类制定培养计划:对年轻干部实施“一线淬炼”工程,安排到资源管理、项目攻坚、信访维稳等岗位锻炼;对中层干部实施“能力提升”工程,通过“上挂下派”“跨部门轮岗”拓宽视野;对领导干部实施“传帮带”工程,由“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结对指导,帮助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同时,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将“服务林农满意度、项目推进实效、生态指标完成情况”等量化指标占比提高至60%,推行“季度考核+年度总评+专项奖励”,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平台、有奔头。
(四)压实主体责任,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十不准”要求,局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选人用人工作,分析研判干部队伍现状,解决突出问题;“一把手”带头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在干部选拔中不提前定调、不干预具体环节;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每半年听取分管领域干部思想动态汇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对选人用人全过程的监督,建立“问题台账”,对违反程序、违规操作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同时,加强组工干部自身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大练兵”,提升政策执行能力和水平,切实当好选人用人的“守门员”。
选人用人是政治生态的“风向标”,也是事业发展的“先手棋”。此次专项整治既是一次深刻的党性锤炼,更是一次干部队伍建设的“精准把脉”。作为文秘战线的工作人员,我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推动选人用人工作从“过得去”向“过得硬”转变。同时,我也深刻认识到,选人用人工作的本质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选贤任能,必须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坚持公道正派,以“对党忠诚、对人负责”的态度,为县林业局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为守护全县420万亩森林资源、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