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现状与对策

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县级领导牵头开展2023年改革发展重点课题调研的通知》通知要求,县农业局及时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县委、刘营职业高级中学校、惠民职业培训学校等相关部门和学校联系,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调研。现将调研内容报告如下: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开展的必要性
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生产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常住人口大量减少,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从事农业生产业人员严重老龄化,传统小规生产经营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经济效益低,农业生产特别是种植业,生产粗放,耕地撂荒的现象已十分普遍,农业生产发展面临的形势严峻。新形势下,农业生产发展虽然面临许多问题,但也给规模化生产、机械化作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推动了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产生了一大批以商品生产为核心的新型职业农民。他们通过规模化实行机械化、智能化、专业化生产,推进了我县现代农业的向前发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仅解决了"谁来种地"的现实难题,更能解决"怎样种地"的深层问题,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现代农业的现实和未来。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现状
2023年我县被省农业厅列为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省级示范县,2023年被农业部列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部级示范县。近两年来,县农业局通过项目实施,重点围绕农业、畜牧、水产等产业,对种养植大户进行系统培训,省财政共投入经费203.78万元,共培训1744人。其中粮油、蔬菜、畜牧标准化生产技术等生产经营型540人,动物防疫、植保统防、鱼病防治、农机使用与维修等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1199人,5名家庭农场主参加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通过培训,极大的提高了劳动者科学文化素质和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培养了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使他们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生力军。
三、近年来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主要做法
(一)选定培训对象
培训工作紧紧围绕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发展现代农业培养人材的目标,严格遴选培训对象。一是人员相对年青,年龄控制在18至55周岁之间,二是要求“懂一些文化知识、会一门关键技术、有一定管理经验”,三是围绕我县优势明显的粮油、经作、畜牧、水产产业,在有一定生产基础,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上,或畜牧养殖生猪年出栏100头以上,或牛年出栏20头以上,或水产养殖面积30亩以上,或有积极发展农业产业的人群中遴选培训对象,四是在专业合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中遴选培训,五是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审查、农业局审定”的方式确定参训人员。同时,为保证培训的受益面,规定了同一培训对象一年只能参加一个班的培训,三年内不得重复参加培训。
(二)科学设置课程
教学课程内容设置紧紧围绕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的重点,开设了生猪饲养、牛羊养殖、水产养殖、粮油生产、蔬菜标准化生产、果树栽培、农业机械操作等专业,分专业开班授课。为了提高培训质量,农业局相关人员深入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了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培训知识的需求,与授课教师讨论讲课教案,制定了理论联系实际,开设田间课的教学新方案,为了使理论课与田间课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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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制定的优惠政策。一是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金融服务,依法开展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积极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创办、领办的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粮油等重要农产品收购营销业务、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粮油全产业链经营、重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以及纳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经营扶持、承担国家及省市级规划或财政补贴支持的农产品生产能力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物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等。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做好对新型职业农民及其创办领办新型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评估工作。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新型职业农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农业担保机构给予一定风险补偿。优化保险服务,引导新型职业农民参保。二是加强科技帮扶支持。支持新型职业农民自办或经营的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联合实验室、新品(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基地。新型职业农民领办、新办、经营的农民合作社或企业进行农业科技项目的研发、推广、应用和转化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立项支持。鼓励建立和发展壮大新型职业农民协会及产业分会。对于符合条件的优秀新型职业农民,选派进入大中专院校进行免费学习培训;对符合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条件者优先申报、晋升农民专业技术职称。对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指导、支持其产业或产品申报品牌认证。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新型职业农民创办领办的新型经营主体取得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性扶持资金,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企业所得税按照不征税收入处理。对拖拉机不征车船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新型职业农民从事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新型职业农民从事农业机耕、排灌、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四是加强设施建设支持。支持新型职业农民扩建、新建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合理安排好新型职业农民建设生产加工基地配套设施(禽畜圈舍及加工、管理、仓储用房等)项目建设用地,切实优化项目用地审批、供应程序,加快推进项目落地,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全力保障新型经营主体合法用地需求。切实保障生产加工基地正常生产用电、汽柴油等能源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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