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研究

机关党建存在“灯下黑”问题,不仅是一个党建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机关部门权力集中、资源集中,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核心部门。因此,无论是就加强机关党的建设重要性而言,或是就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的优势来说,机关党建工作必须要走前列,发挥表率作用。那么,机关党建为何出现“灯下黑”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只有牢牢牵住党建工作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才能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力保证,是激发党组织书记“关键人”作用、从制度层面推动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的重要举措。如何更好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效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是目前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近年来,**区结合工作实际,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方面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研究。
一、落实党建责任制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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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落实责任追究,就要确保出成果、见成效。面对党建责任不能落实的问题,关键要勇于亮剑,要敢打问责的鞭子,只有从严从实追责问责,才能使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出成果、见成效。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根据职责分工各联系一个机关党(工)委和一个后进支部,经常到联系点指导工作、发现问题、督促落实。区直机关工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总结工作经验,挖掘典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督查,掌握了解机关党组织的运转情况,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对组织阵地缺失、保障力度不够、党员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党组织,要及时向党组织书记问责,下发督查通报,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充分发挥考核“方向标”作用,细化完善《机关党建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和《党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坚持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根据日常检查、重点工作督导、党组织自查情况对各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年底,结合年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考核结果,实行末尾惩戒,对考核结果靠后的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评先选优资格;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党组织优先评优,抓党建工作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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