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学习运用宪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和鲜明特色。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习近平同志在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行全面系统科学思考的基础上,先后近20次指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并特别重视宪法的实施和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多次强调要重视宪法宣传、宪法实施和宪法保障。在纪念现行宪法颁行30周年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可见,国家宪法对于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保证每一次执法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意义重大。
一、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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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法治公安建设的评判标准。学会运用宪法的平等保护理论充分认识的重要性。《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一方面,宪法对每一个公民都要提供平等的保护。大量新业态新情况出现的情况下,基于成文法“理性不足”局限性,对于人民群众合理的权利诉求,即便找不到明确的法律依据,也要通过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以及空白条款来弥补条文规范的不足。对于人民群众切实客观的困难需求,通过解释宪法和法律以增强法律的适应性。另一方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群众的期盼,为人民提供有效的保护,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民主、反映民意、保障民权、改善民生、赢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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