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校长中心组研讨发言:抓住“四个环节”规范兼职教师管理工作

近年来,县委党校坚持把师资队伍建设尤其是兼职教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通过“选、育、用、管”四个环节规范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推进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走深走实。
一、突出“德才兼备”标准,精心“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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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课前课件审查制度办法。兼职教师授课前,教务股需对课件严格审查,包括思想上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内容上是否与授课题目相符合,形式上是否与授课内容相匹配。同时兼职教师需在课前签订《授课教师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告知书》,承诺教学全程不出现政治导向问题,经教务股和带班教师审定无误后方可授课。二是建立带班教师全程跟班听课机制。党校带班教师全程跟班听课,若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出现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出现思想倾向和意识形态问题或出现重大教学失误,带班教师应及时制止,立即消除负面影响,阻断错误言论传播,要求授课教师规范教学,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最大程度减少不良影响。三是建立双向督导考核评价体系。一方面,由党校根据兼职教师参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活动、参与师资提能活动培训等因素,对兼职教师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另一方面,由培训学员评议兼职教师教学情况,通过学员座谈、问卷调查或网上评教打分等方式获取学员反馈。结合双向督导考核结果,党校每年按20%比例评比党校优秀兼职教师,激励全体兼职教师见贤思齐,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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