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日常与年度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构建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考核体系,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党建工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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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工作保障。各企业要为考核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考核工作经费由市国资委统筹解决,不得增加企业负担。
八、附则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负责解释。各区县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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