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法委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分析当前我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严峻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整治工作,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全力推动我区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向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面,我讲六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整治工作极端重要性
当前,我区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类矛盾纠纷交织叠加,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不仅会影响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更会阻碍全区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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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的目标任务和科学的整治方案是推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我们要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和整治方案,为整治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引。
(一)确立总体目标,指明整治方向
总体目标是整治工作的总纲,我们要围绕着提升社会治安水平、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来确立总体目标。一是治安状况明显改善。通过整治,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率大幅下降,黑恶势力得到彻底铲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二是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管理,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三是防控能力全面增强。构建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立体化防控体系,实现防控无死角、全覆盖,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四是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通过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改善重点地区的社会治安状况和生活环境,使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显著提高,对政府工作的认可度进一步增强。
(二)划分阶段目标,分步推进实施
为了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我们要将整治工作划分为不同的阶段,明确每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分步推进实施。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7月-2025年10月)。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为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奠定基础。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11月-2026年6月)。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整治管理漏洞和防控薄弱环节,加强对特殊场所和流动人口的管理,使重点地区的社会治安状况得到初步改善。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7月-2026年10月)。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检查验收阶段(2026年11月-2026年12月)。组织专门的检查验收小组,按照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对各地区、各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整治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三)设定具体指标,量化整治成效
为了使整治工作更加具体、可衡量,我们要设定一系列具体的指标,量化整治成效。一是案件发案率指标。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XX%以上,其中盗窃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XX%以上,抢劫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XX%以上,诈骗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XX%以上;治安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XX%以上。二是破案率指标。刑事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XX%以上,其中重大刑事案件破案率达到XX%以上;治安案件查处率达到XX%以上。三是群众满意度指标。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度达到XX%以上,对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分别达到XX%以上。四是设施建设指标。在重点地区新增监控摄像头XX个,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新建和改造治安岗亭XX个;组建专业治安巡逻队伍XX支,人员不少于XX人。
(四)细化方案内容,确保切实可行
整治方案要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我们要对方案内容进行细化,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将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区政法委、各乡镇(街道)、各派出所、相关区直部门等单位,明确每个单位的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每个单位要将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具体的科室和个人,做到责任到人、层层压实。二是制定工作措施。针对不同的问题和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如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要加大侦查力度,开展专项行动;在加强管理方面,要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在健全防控体系方面,要增加防控力量,完善设施建设等。三是规定完成时限。对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制定详细的工作进度表,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各单位要按照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四是完善保障措施。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在人员保障方面,要抽调精干力量参与整治工作;在经费保障方面,要加大投入,确保整治工作所需经费;在物资保障方面,要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器材等。
四、强化工作举措,有力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有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科学的方案,关键在于落实。我们要采取强有力的工作举措,推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全面排查整治,不留死角盲区
排查整治是整治工作的基础,只有全面、深入地排查出问题,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治。一是开展拉网式排查。组织专门的排查队伍,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排查内容包括违法犯罪线索、安全隐患、管理漏洞、群众诉求等方面,建立详细的排查台账。二是建立问题清单。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明确问题的性质、地点、涉及人员等信息。对问题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确保问题不遗漏、不拖延。三是制定整改措施。针对问题清单中的每个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四是开展回头看。在整改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回头看,检查整改效果。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要重新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所有问题都得到彻底解决。
(二)严厉打击犯罪,形成强大震慑
打击违法犯罪是整治工作的重要手段,我们要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大震慑。一是突出打击重点。聚焦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侵财犯罪、黄赌毒犯罪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集中优势警力,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破案。二是强化侦查破案。加强刑侦、技侦、网侦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高侦查破案能力。对已发生的案件,要快侦快破,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挽回群众损失。三是严惩违法犯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迁就。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协调配合,确保案件快诉快判,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力,让违法犯罪分子不敢作案、不能作案。四是深挖幕后黑手。在打击违法犯罪的过程中,要注意深挖幕后组织者、策划者和保护伞,坚决铲除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对涉及的腐败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防控体系,提升防范能力
完善的防控体系能够有效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我们要从人防、技防、物防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防控能力。一是加强人防建设。壮大治安巡逻队伍,增加巡逻人员数量,提高巡逻人员的专业素质。合理安排巡逻时间和路线,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巡逻力度。积极发展群防群治组织,动员群众参与治安防控,形成全民防控的良好局面。二是推进技防建设。加大对技防设施的投入,在重点地区新增、更新一批高清监控摄像头,实现监控全覆盖、无死角。建立健全视频监控平台,实现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互联互通,提高监控信息的利用率。推广应用智能门禁、人脸识别等先进技防技术,提升防控的智能化水平。三是强化物防建设。加强对居民小区、学校、企业等重点部位的物防设施建设,完善围墙、护栏、大门等设施,安装防盗门窗、消防器材等。在主要道路、路口设置隔离墩、减速带等交通设施,规范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和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四是健全联防机制。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防联动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通、联动处置。定期召开联防联动会议,分析研判治安形势,部署防控工作,形成防控合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宣传引导能够提高群众对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一是多渠道开展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成效。在重点地区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宣传先进典型。及时发现和宣传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典型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整治工作。同时,曝光一批违法犯罪案例和整治不力的单位,形成警示效应。三是开展法治教育。结合整治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组织法律专家、民警等深入重点地区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问。四是引导群众参与。通过宣传引导,激发群众参与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有功的群众给予奖励。组织开展“平安家庭”“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引导群众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加强协作配合,凝聚整治工作强大合力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各方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才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部门联动,协同开展整治
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打破部门壁垒,加强沟通协调,协同开展整治工作。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区政法委牵头,各乡镇(街道)、各派出所、相关区直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通过联席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协调解决部门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突出的违法犯罪问题和管理难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由区政法委统一协调,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联合参与,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在联合执法过程中,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三是加强信息沟通。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共享整治工作信息、违法犯罪线索、管理数据等。通过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重复劳动,实现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精准整治。四是协同解决问题。对于整治工作中遇到的跨部门、跨区域的复杂问题,各部门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协同配合解决。要树立大局意识,摒弃部门利益,以整治工作的整体成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共同推动问题解决。
(二)实现信息共享,提升工作效能
信息共享是提高整治工作效能的重要途径,我们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各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公安、城管、民政、人社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统一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信息共享平台。平台要具备信息采集、存储、查询、分析等功能,为各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提供信息支持。二是明确信息共享内容。明确各部门需要共享的信息内容,包括流动人口信息、违法犯罪信息、特殊场所信息、安全隐患信息等。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信息共享平台报送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三是规范信息使用管理。建立健全信息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的使用范围、权限和程序,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信息,不得滥用信息或泄露信息。同时,要加强对信息的分析研判,为整治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四是发挥信息支撑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息资源,开展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规律和特点,预测违法犯罪趋势,为制定整治措施、开展精准整治提供有力支撑。通过信息共享,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落实责任共担,确保整治实效
责任共担是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的关键,各部门要明确自身责任,共同承担起整治工作的重任。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区政法委是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乡镇(街道)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的整治工作;各派出所负责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相关区直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签订责任状。区政法委与各乡镇(街道)、各派出所、相关区直部门签订整治工作责任状,明确各单位的整治目标、工作任务和责任追究办法。通过签订责任状,增强各单位的责任意识,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加强责任考核。将整治工作纳入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定期对各单位的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单位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四是形成责任闭环。建立健全责任落实、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责任闭环体系,确保责任层层传递、层层落实。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四)发动群众参与,汇聚社会力量
群众是整治工作的主体,发动群众参与能够汇聚强大的社会力量,我们要积极搭建平台,引导群众参与整治工作。一是建立群众参与机制。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的机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的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络举报平台等,方便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和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群众的举报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及时反馈。二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吸引广大志愿者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志愿者可以参与治安巡逻、法治宣传、环境整治等工作,为整治工作贡献力量。同时,要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志愿服务水平。三是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整治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提供社会服务、开展公益活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社会组织参与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整治工作格局。四是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氛围。通过宣传引导,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让群众明白整治工作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六、严格督导考核,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督导考核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建立督导机制,及时发现问题
建立健全督导机制,能够及时发现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一是成立督导小组。由区政法委牵头,从纪检监察、组织、公安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导小组,负责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督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督导工作,确保督导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二是明确督导内容。督导内容主要包括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进度、措施落实、成效情况等方面。重点督导各单位是否按照整治方案开展工作,是否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三是创新督导方式。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督导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专项督导与综合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导工作。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整治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四是及时反馈整改。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整改时限。被督导单位要按照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督导小组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制定考核标准,客观评价成效
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能够客观评价整治工作成效,激励各单位积极开展整治工作。一是明确考核指标。根据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指标,制定详细的考核指标体系,包括案件发案率、破案率、群众满意度、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指标。考核指标要具体、量化、可操作,能够全面反映整治工作的成效。二是确定考核方法。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日常考核主要通过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方式进行;年终考核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考察、群众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要客观公正,准确反映各单位的整治工作情况。三是规范考核程序。制定严格的考核程序,包括考核准备、考核实施、考核汇总、考核反馈等环节。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考核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注重考核实效。考核结果要与各单位的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等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注重结果运用,激励担当作为
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能够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一是作为评先评优依据。将整治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单位优先推荐为先进单位,对考核优秀的个人优先推荐为先进个人。通过评先评优,激发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与干部考核任用挂钩。将整治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职晋级、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整治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干部,进行约谈、诫勉,甚至调整岗位。三是推广先进经验。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让各单位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整治工作水平。四是整改存在问题。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督促各单位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整治工作思路和措施,不断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严肃责任追究,倒逼工作落实
严肃责任追究,能够倒逼各单位落实整治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明确追责情形。明确责任追究的情形,包括整治工作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等方面。对存在这些情形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二是规范追责程序。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程序,包括调查核实、责任认定、处理决定等环节。在责任追究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确保责任追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三是严肃追责处理。对被追究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严肃追责处理,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倒逼各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职责。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以责任追究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监督,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整治工作由集中整治向常态化、长效化转变,确保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长治久安。
同志们,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措施、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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