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总结前期全市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全力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参加今天的会议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相关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旅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刚才,*县、*区政府以及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作了汇报发言,讲得都很好,既总结了经验做法,也指出了问题不足,更提出了下一步打算,我都同意,大家一定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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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压实各方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责任落实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多,必须明确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防溺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要建立健全“县级统筹、乡镇主责、村(社区)落实”的工作机制,将防溺水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绩效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力、事故多发的地区,要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要成立防溺水工作专班,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分析研判形势,解决突出问题。*县、*区作为事故高发地区,要采取超常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溺水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0%以上。二是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市教育局要牵头做好学校防溺水教育,督促学校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市应急管理局要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各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四个一”设施管理;市水利局要负责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督促产权单位落实防护措施;市公安局要加强对野外游泳行为的劝导和制止,依法处理危害水域安全的行为;市民政局要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帮扶措施;市文旅局要加强景区、公园内水域的安全管理,做好游客的防溺水提醒;团市委、市妇联要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组织志愿者开展宣传教育和关爱服务活动。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工作闭环。三是压实学校教育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将防溺水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有课程、有教材、有教师、有考核”。要在开学初、放假前、节假日等关键节点,集中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应急演练等形式,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要建立学生去向跟踪制度,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重点群体,要安排班主任定期家访,了解学生校外活动情况,及时提醒家长加强监管。要严格落实“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制度,每天放学前,教师要针对当天天气情况和学生活动安排,进行防溺水提醒。各学校要在暑假期间安排教师轮流值班,对留校学生和周边社区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和托管服务,*市第一中学、*县实验小学等有条件的学校,要开放校内游泳馆,安排专业教练指导学生安全游泳,减少野外游泳风险。四是压实家庭监护责任。家庭是未成年人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要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访、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防溺水知识和监护要求,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明确家长在节假日、放学后对孩子的监护责任。要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家长,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每周至少联系一次,提醒他们关心孩子的安全情况;针对外来务工人员,要联合人社、工会等部门,在企业、工地开展家长安全教育培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防溺水知识和监护要点。要建立家长监护不到位约谈制度,对多次提醒仍不履行监护责任的家长,由学校和社区联合进行约谈,必要时通报其所在单位或村(社区)。五是压实水域产权单位责任。河流、湖泊、水库、池塘等水域的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所属水域进行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未成年人野泳行为。要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救生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对因管理不到位导致溺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产权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市国资委、市水利局等部门要督促国有企业、水库管理单位等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水库、*湖等大型水域管理单位,要在夏季每天安排专人巡逻,重点时段增加巡逻频次。
(二)深化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宣传教育是预防溺水事故的基础性工作,要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未成年人和家长的安全意识。一是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要编制通俗易懂的防溺水宣传材料,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制作漫画手册、动画视频、儿歌童谣等,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平台等媒体,开设防溺水专题栏目,播放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片,*市电视台要在黄金时段每天播放防溺水公益广告不少于3次,*日报要每周刊发一期防溺水专栏。要发挥乡村大喇叭、社区电子屏、公交站台广告等基层宣传阵地作用,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开展宣传,让防溺水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突出重点群体和时段。针对农村留守儿童,要组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志愿者开展“一对一”结对宣传,定期上门讲解防溺水知识,为孩子发放印有安全提示的书包、文具等物品;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在社区、企业宿舍区设立宣传点,为家长提供“点对点”的宣传服务,发放图文并茂的宣传手册。要在节假日、暑假、汛期等关键时段,集中开展“防溺水宣传周”“安全警示日”等活动,形成宣传高潮。暑假期间,要每周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微信群向家长发送安全提醒,*县、*区等事故高发地区,要在村(社区)公告栏每天更新防溺水警示信息。三是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各学校要组织学生参观应急救援基地、水上安全教育馆等场所,通过现场演示、模拟体验等方式,让学生直观感受溺水的危害,掌握自救互救技能。要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防溺水应急演练,让学生学会正确使用救生设备,掌握溺水时的自救方法和发现他人溺水时的正确施救方法,坚决杜绝盲目下水救人的行为。*市第二小学创新开展“防溺水情景剧”活动,让学生通过角色扮演,在情景体验中增强安全意识,这种做法值得推广。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游泳课程,聘请专业教练教学,让学生掌握正确的游泳技能,从根本上减少溺水风险。四是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要收集整理近年来全国、全省及我市发生的未成年人溺水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和宣传册,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在学校、社区、乡村等场所展示案例展板,组织学生和家长观看警示教育片,让他们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要通过案例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教训,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措施。*区去年发生的溺水事故,要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开展警示教育,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三)加强隐患排查,健全长效整治机制。隐患排查整治是预防溺水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坚持常态化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一是开展拉网式排查。各县(市、区)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漏一处”。要重点排查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沟渠、废弃坑塘、采砂积水区等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区域,详细记录水域位置、水深、周边环境、安全设施等情况,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排查工作要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确保夏季来临前摸清底数。今年,要特别关注农村地区新增的灌溉沟渠和城市化进程中形成的闲置水域,这些区域往往是隐患排查的薄弱环节,要安排专人重点排查。二是实行台账式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照“一处隐患、一名责任人、一个整改方案、一个整改时限”的要求,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要区分隐患类型,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缺少警示标志的,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内容规范、字迹清晰的警示牌,标明水域名称、水深、危险提示等信息;对没有防护设施的,要根据水域特点安装防护栏、隔离网等设施,其中人员密集区域的水域防护栏高度不低于1.2米;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废弃坑塘,要采取填埋、围挡等措施,彻底消除风险。*县要对去年排查出的*处未整改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建立动态巡查机制。要依托城乡网格化管理体系,将水域安全巡查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职责,明确巡查频次和内容。乡镇(街道)要组织村干部、党员志愿者、巡河员等力量,组建巡查队伍,在每天放学后、节假日、周末等重点时段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未成年人野泳、戏水等危险行为。要利用视频监控设备,对重点水域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镇要在辖区内*处重点水域安装智能监控设备,配备AI识别系统,对靠近水域的人员自动发出语音警示,提高巡查效率。四是加强水域环境治理。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河道治理等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综合治理。要清理水域周边的杂草、杂物,保持通道畅通,方便应急救援;要规范采砂、取土等行为,严禁在靠近村庄、学校的区域形成深水坑;要加强对水域周边施工单位的管理,督促其设置围挡和警示标志,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消除安全隐患。*区要对辖区内的*条河流进行清淤疏浚,改善水域环境,同时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止未成年人靠近。
(四)完善设施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四个一”设施是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的重要保障,要加强建设、管理和维护,确保关键时刻发挥作用。一是全面配齐“四个一”设施。要按照“应配尽配、规范配置”的原则,对所有重点水域配齐“一块警示牌、一根救生杆、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设施配置要符合国家标准,其中救生圈要选用高强度材料,配备足够长的绳索;救生杆长度不低于3米,材质要轻便坚固;救生绳强度要符合安全要求,长度不低于10米。配置工作要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市应急管理局要在6月份组织一次专项检查,确保配置率达到100%。区要在今年新增的*处水域全部配齐“四个一”设施,树立示范样板。二是规范设施管理维护。要明确“四个一”设施的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制度,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损坏、缺失的及时维修更换。要在设施上标明管理单位和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要加强对设施的日常保护,防止人为破坏,对故意损坏设施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街道要建立“四个一”设施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设施配置、检查、维修等情况,做到有据可查。三是拓展安全设施功能。在配齐“四个一”设施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一步拓展安全设施功能。要在重点水域设置应急救援点,配备急救箱、AED等急救设备,方便开展紧急救援;要在水域周边设置求救哨、报警装置等,方便群众及时求助;要利用物联网技术,对“四个一”设施进行智能化管理,设施损坏时自动报警。*市要在*湖景区试点建设智能应急救援站,整合救生设备、监控设备、报警装置等功能,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四)提升应急能力,确保快速有效处置。应急救援是减少溺水事故伤亡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事故处置效率。一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的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处置流程、救援措施等内容。要组织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学校等单位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确保预案科学合理。要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实战化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应急队伍的协同作战能力。演练要注重实效,不走过场,要模拟真实场景,设置复杂情况,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县要在7月份组织一次全县范围的防溺水应急演练,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指导点评。二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整合消防救援、公安、医疗等专业力量,组建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冲锋舟、救生衣、水下机器人等专业救援设备。乡镇(街道)要依托现有应急力量,组建不少于10人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基本的救生设备和通讯工具,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要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鼓励成立民间应急救援组织,给予必要的资金和设备支持。要加强与专业救援机构的合作,聘请专业教练对救援人员进行游泳技能、急救知识等培训,提高救援队伍的专业水平。*市要在今年内完成所有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三是建立快速响应机制。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明确溺水事故报告程序和时限,确保事故信息第一时间上报。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要加强部门协同,消防救援、公安、医疗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救援合力。要建立“110”“119”“120”联动机制,确保报警后能够快速响应、协同处置。*区要建立溺水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调度指挥一体化,提高响应效率。四是强化医疗救治保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溺水急救绿色通道,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加强医护人员的溺水急救技能培训,确保溺水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救治。要与上级医院建立转诊机制,对重症溺水患者,要及时转往有条件的医院进行救治,提高救治成功率。*市第一人民医院要成立溺水急救专家组,负责指导全市溺水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
(五)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督导考核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要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确保防溺水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常态化督导。市委、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各县(市、区)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督导重点包括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四个一”设施配置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督导机制,加强对乡镇(街道)和部门的督导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考核评价。要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细化考核指标。考核结果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评价、评优评先挂钩,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事故多发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约谈问责。要建立防溺水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溺水事故的县(市、区)和部门,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建立事故调查机制,每起溺水事故发生后,都要组织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要举一反三,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完善工作措施,堵塞监管漏洞。*县要对去年发生的溺水事故进行重新核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四是强化社会监督。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群众举报防溺水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和水域安全隐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防溺水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形成舆论压力。要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定期组织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防溺水工作进行评价,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同志们,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坚决遏制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为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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