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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研讨发言:激发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新活力

2024-09-09 投稿人 : 佚名 围观 : 0 评论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研讨发言:激发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新活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前哨末端”,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要切实发挥身处一线、贴近群众的优势,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伟大实践中团结群众,保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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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秉承司法为民,用好枫桥解纷“传家宝”。“枫桥经验”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纠纷治理中的生动体现,更是人民法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法宝。同弘扬人民司法传统相结合。汲取“枫桥经验”、马锡五审判方式中深入群众、问计于民的精髓,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开设法官工作室、夜间法治课堂等,践行好“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接地气的语言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以案释法,力争在纠纷碰头叠加前有效回应、精准解决,增加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同深化数智解纷应用相结合。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在政务服务平台开设诉讼服务和调解平台接口,向群众提供集咨询、调解、立案、送达、开庭、执行等全流程解纷服务。打通解纷数据与成讼司法数据壁垒,深化两类数据比对研判,建立基层纠纷预警调处长效机制,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让治理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同培植社会法治信仰相结合。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和人民急难愁盼领域,发挥司法裁判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功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以裁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把规范刚性约束潜移默化地转变为人们日常行为自觉,推动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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