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理论中心组研讨发言:“组织兴”助推“乡村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保证,要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厚植乡村振兴组织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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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基层治理,激活乡村振兴发展动能。乡村治则百姓安、国家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着力打造善治乡村。持续选优配强村干部特别是村书记、主任“一肩挑”人员,实施村级后备干部“青苗计划”,做好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工作,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正派、能打硬仗的乡村治理队伍。发挥党员在基层治理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推行农村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努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选派一批挂村法律顾问、技术顾问、财务顾问等专业技术人才,点对点解决治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结合农村无职党员年龄特长、联户能力,动员主动认领乡村治理岗位,定期巡访入户,开展政策宣讲、帮办代办等日常事务。深化移风易俗改革工作,强化领导干部操办宴席、收受礼金等移风易俗监督管理,通过抓“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健全乡村院子荟、群众夜话、板凳会议等群众自治议事平台,广泛开展“赣事好商量”“乡间夜话”等协商活动,拉近党群、干群关系,推动村民议事协商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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