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副县长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学习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下面,我结合学习内容和本县实际,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行动自觉
(一)生态环境保护是践行“国之大者”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和重大意义。作为县级领导干部,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我县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生态环境问题,如部分河流水质有待提升、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还需加强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也制约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如果我们不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就是对党和人民的不负责,就是对历史的不负责。必须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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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县委、县政府将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大投入力度,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县财政要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优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需求。同时,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鼓励企业参与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争取更多的金融支持,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三是加强监管执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要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形成高压态势。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四是严格考核问责,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要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同志们,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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