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搬迁安置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自查自评报告

按照《*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要求,区搬迁安置办对本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组织领导。为严格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行为,一以贯之、一鼓作气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办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创文工作领导小组,把创建文明城市目标和内容纳入单位总体工作目标,制定了工作方案,坚持与主业主责工作统一规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促检查,统一评比考核,形成党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全体干部自觉参与创建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创建活动有组织、有领导、有督促,健康有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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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实践活动,巩固创文成果。一是精确干部学习创建工作考核标准,进一步增强单位创建文明城市意识,二是加强内部巡视考核,由办公室每月进行创建检查,将创建检查工作结果与当月综合绩效考核挂钩,使各项服务措施和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确保各项测评指标全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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