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科学编制我市“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发展的战略部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总目标,坚定不移推进教育强市建设。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优先发展的决策部署,强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担当。立足我市教育发展基础和未来需求,对标国家教育现代化战略目标及省内外先进地区发展水平,主动融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将高质量发展贯穿规划编制全过程,着力破解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通过系统谋划和科学编制,形成一份能够有效引领我市未来五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公平普惠、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协调发展、教育改革创新、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服务能力提升等核心目标的高质量规划,为我市教育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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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特别是教育一线工作者的真知灼见,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汇集民智的过程。确保规划目标设定科学合理、任务举措切实可行、保障措施精准有力。
(三)强化衔接,规范编制程序。严格遵循规划编制规范。纵向衔接:主动加强与教育部、省教育厅“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的对接,确保我市规划在指导思想、重大政策、改革方向、项目布局等方面与上级规划保持一致,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支持。做好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及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横向协同:加强市教育局内部各处室(单位)之间、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市级教育总规目标同向、任务协同、政策配套、项目互补,避免交叉重叠和相互矛盾。程序规范:严格执行规划立项、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衔接协调、审议批准、发布备案等法定程序和环节。确保《纲要》及重点专项规划按程序报批发布。未经充分衔接和审核的规划,不得发布实施。
(四)项目支撑,保障编制条件。牢固树立“项目跟着规划走”的理念。各重点专项规划牵头处室(单位)要紧紧围绕规划确定的核心目标和战略任务,结合我市教育发展短板和未来需求,聚焦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扩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与薄弱环节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升、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高水平教育信息化平台打造、教师发展支持体系构建等领域,科学谋划、论证储备一批标志性、引领性、支撑性的重大工程项目。要加强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综合效益和要素保障研究,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动态更新的“十五五”教育重大项目库,为规划落地实施提供坚实支撑。市教育局将在工作经费、人员配备、专家咨询等方面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充分保障。市级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及重点专项规划编制所需经费纳入市教育局部门预算,相关专题研究和一般专项规划编制经费由牵头处室(单位)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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