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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深化对“一把手”巡察监督的基本做法

2024-05-21 投稿人 : 佚名 围观 : 0 评论
区委深化对“一把手”巡察监督的基本做法

  近年来,区委着眼对“一把手”监督宽松软、绕道走现象和区委巡察过程中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等倾向性问题,站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政治高度用劲发力,组织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从“是什么”“怎么做”“会怎样”三个维度集智攻关、联合破题,努力推动“一把手”政治体检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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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围绕“监督后怎样”转化运用,释放“巡察之效”。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针对“一把手”在整改中具有带动性、在被查处时具有警示性等特点,始终把“一把手”放在巡察整改全链路“纲”的位置,用“四个通道”牵引带动“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一是立查立处开辟“绿色通道”。对常规立查立处机制进行优化整合,与区纪委监委合力搭建查处“一把手”绿色通道,以最高“优先级”推动立巡立处和巡中成案,充分释放区委惩贪肃腐坚定决心。近一年内,共处理3名“一把手”。二是巡察整治畅通“民意通道”。联合被巡单位、区纪委监委和信访等部门,组织召开“民意恳谈会”,围绕“一把手”出问题的根源等话题听取各方意见,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供意见参考,推动源头治理取得实效。三是压紧压实责任“传导通道”。在“一对一”反馈中既向“一把手”交问题,也向“一把手”压责任,安排巡察组长领学巡视条例中整改责任等章节条款,用身边不认真整改被处理的案例进行现场警示,切实让“一把手”把该担的责任扛起来。四是复盘提高拓宽“巡察通道”。巡察结束后,针对“一把手”监督问题组织专题复盘研究,及时提炼“一把手”失职失责“隐性”表现、违规违纪“变异”情形和巡察中管用招数、鲜活做法,滚动编修巡察指引和监督清单,不断拓展“一把手”巡察监督深度广度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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