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出下面证明信的不当之处。

找出下面证明信的不当之处。
证明信
XX市服务委:
你单位张洪敏同志,大约在2007年左右,曾在我校市场营销专业培训班学习。在校期间,成绩和鉴定因为时间较长,材料已丢失。
XX市财经学校(公章)
2014年3月15日
点评:这份证明信是证明张洪敏同志的在校情况的,但证明他在校的学习时间不具体,在校的学习态度、学习成绩等表现也没有说明,缺失主要内容,起不到有效的证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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