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在全县民政资金监管专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召开全县民政资金监管专题会,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政工作与民生保障,着重强调要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根本方向。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也对民政资金监管作出系列部署,要求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精准落实、安全使用。当下,我县民政资金监管形势既有机遇,也面临挑战,必须清醒认识。本次会议,就是要深入学习领会相关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部署,清晰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以更严格的要求、更务实的举措,全方位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下面,我讲五个方面的意见。
一、以“一枝一叶总关情”的初心,深刻认识民政资金监管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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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政府要切实履行好民政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将民政资金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专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每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政资金监管工作,对资金使用流程、风险防控、绩效评价等环节进行系统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动态清零。要建立健全民政资金监管工作机制,一方面,严格落实资金使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另一方面,通过大数据比对、第三方审计、群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民政资金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估,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零容忍”,以强有力的监管举措,确保民政资金管理规范有序,切实发挥保民生、兜底线的重要作用。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
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各自的监管职责。民政部门作为民政资金管理的核心部门,要建立从资金分配方案制定、项目申报审核到使用效果评估的全流程管理制度,细化资金拨付、使用审批等关键环节的操作规范,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实地督导检查等方式,强化对乡镇(街道)民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指导监督,确保每笔资金精准落实到困难群众手中。财政部门需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建立动态资金拨付机制,依据项目进度和实际需求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财务监督,定期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切实提升民政资金使用效益。审计部门要制定年度专项审计计划,聚焦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采用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深挖资金使用中的违规问题。监察机关应建立线索移送、联合调查等协同机制,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形成有力震慑。其他相关部门如人社、乡村振兴等单位,要主动对接、信息共享,在残疾人补贴、低保认定等业务领域加强协作,共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民政资金监管网络。
(三)强化乡镇(街道)属地责任
乡镇(街道)是民政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层单位,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直接肩负着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传递民生关怀的重要使命。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的资格审核,到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的精准发放,每一项工作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强化属地责任,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管体系,定期对村(社区)民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交叉互审,利用村务公开栏、线上公示平台等渠道,将资金发放对象、标准、流程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将村(社区)民政资金监管纳入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规行为零容忍。此外,需常态化开展基层民政干部业务轮训,围绕政策法规解读、资金管理规范、信息系统操作等内容,采取“理论授课+案例分析+实操演练”模式提升业务能力;通过警示教育大会、廉政谈话等形式,强化纪律红线意识,确保每一笔民政资金都能精准滴灌到困难群众手中,真正实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
(四)明确个人责任
全县各级各部门从事民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工作人员,要时刻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作为行为准则,把岗位职责扛在肩上、落在实处。民政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暖心款”,承载着党和政府的关怀,关乎民生福祉与社会稳定,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畏心对待每一笔资金的流转。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建立全流程、全链条的资金管理台账,做到资金流向清晰可溯、使用情况精准可控;同时,持续强化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坚决杜绝“打擦边球”“搞变通”的侥幸心理。严禁任何形式的职务腐败,坚决杜绝截留、挪用、贪污民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资金损失的,将依据《预算法》《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严格倒查责任链条,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法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以铁的纪律守护民政资金安全。
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着力完善民政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必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制度上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范风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环节,建立健全"全过程、全方位、全链条"的监管机制,确保民政资金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一)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资金分配机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分配民政资金,确保资金向困难群众多、保障任务重、工作基础薄弱的地区倾斜。要建立资金分配指标体系,综合考虑人口数量、困难程度、保障标准等因素,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规范资金审批流程。要进一步优化民政资金审批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审批权限和责任,加强对审批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审批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要建立审批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开资金审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要建立健全民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要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评价好的项目给予奖励,对绩效评价差的项目进行整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规范资金使用流程
严格资金申请审核。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民政资金申请对象的审核,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核,确保申请对象符合条件。要建立健全信息核对机制,加强与公安、人社、住建、金融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进行精准核对,杜绝骗保、错保等问题。及时足额发放资金。要加强资金拨付管理,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缩短资金拨付时间,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对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金、养老金等定期发放的资金,要建立健全发放台账,实行打卡直发,严禁通过现金发放或由他人代领。对临时救助、受灾群众救助等应急性资金,要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发放效率,确保资金在第一时间发放到群众手中。规范资金使用行为。各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民政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不得挪用、截留资金。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台账,详细记录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对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执行,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三)加强资金监督检查
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民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资金分配、审批、发放、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民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整治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公开民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
(四)推进信息化监管
建立健全民政资金监管信息平台。要整合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统一的民政资金监管信息平台,实现资金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通过信息化平台,对民政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等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预警问题。加强大数据应用。要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民政资金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精准识别困难群众,提高资金分配的精准性。要通过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异常情况,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推进“互联网+监管”。要借助互联网技术,推进民政资金监管方式创新,实现监管工作的智能化、便捷化。要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群众推送资金发放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自己的资金到账情况,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五、以“长风破浪会有时”的担当,全力保障民政资金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做好民政资金监管工作,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民政资金监管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门领导小组,明确各岗位监管职责,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专人跟进。主要领导要发挥“头雁效应”,亲自组织研究监管方案,亲自部署重点任务,亲自带队开展督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做到具体抓、抓具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同时,建立健全“周调度、月通报、季总结”的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加强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整合监管资源,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切实筑牢民政资金安全防线。
(二)加强学习培训
要加强对民政干部的学习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我们将构建“理论+实践+考核”三位一体的培训体系,一方面,定期组织开展民政政策法规解读、资金管理实务操作等专题培训,通过专家授课、政策研讨等形式,帮助基层干部精准把握政策要求、熟练掌握操作流程、深刻明确纪律规定;另一方面,以赛促学、以学促干,通过开展业务知识竞赛、典型案例分析、模拟资金审批演练等活动,让干部在实战中提升资金监管能力和应急处突水平。特别针对村(社区)干部,将开发“小微权力监督”“惠民资金发放”等定制化课程,通过情景教学、现场观摩等方式,帮助其熟悉民政资金监管重点环节,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每一笔民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暖到群众心坎里。
(三)加强考核问责
要建立健全民政资金监管考核机制,将监管工作全面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部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制定涵盖资金使用规范性、发放及时性、信息公开度等10余项量化考核指标,配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实行“季度自查、半年督查、年度总评”的考核模式,通过实地检查、数据比对、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多维度评估,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单位,给予政策倾斜和专项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中优先考虑。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明确整改期限,由县纪委监委和民政部门联合督办。同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联合公安、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典型案例一律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此外,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容错边界,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等非主观因素导致的工作失误,依规予以免责,为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民政资金监管环境。
(四)加强宣传引导
要强化民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宣传引导力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矩阵。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权威性,在广播时段增设“民政资金监管之声”专题节目,以通俗易懂的方言解读政策;在电视栏目制作系列访谈与公益广告,直观展现资金监管成效;在报纸开辟“民生资金直通车”专栏,深度剖析典型案例。同时,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发布图文、动画,扩大宣传覆盖面。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社区宣讲会,详细公开民政资金的管理流程、使用方向及绩效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此外,深度挖掘并大力宣传民政资金规范使用、监管创新的先进典型,通过拍摄专题纪录片、举办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推动全县民政资金监管工作实现新突破。
同志们,加强民政资金监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民政资金监管的决策部署。民政资金关乎民生福祉,每一分都承载着群众的殷切期盼。我们需秉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使命感,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对每一笔资金流向进行精准把控;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核查资金使用实效;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完善资金监管流程与制度。通过扎实做好民政资金监管工作,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让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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